(沃頓視野) 風險投資 企業創新的戰略捷徑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29日 09:21 中國證券報 | |||||||||
有些領先的公司無論時代繁榮或蕭條,都持之以恒地堅持進行風險投資。因為這些公司,在對革新型的創業公司進行股權投資時,往往是從戰略目標的考慮出發,而不是片面追求經濟效益。這樣他們到時就能收獲戰略與經濟的雙重回報 自5年前信息科技泡沫破滅之后,由企業出資的風險資本紛紛撤資。以前認為投資創業科技公司能夠迅速推動企業利潤增長,而且還能顯示自己緊跟科技潮流的想法突然間變得不
管理方式截然不同的波音(Boeing )和戴爾(Dell)等公司也這樣做了,但是原因各不相同。弗吉尼亞州阿靈頓的美國風險投資協會會長馬克·黑森(MarkG.H e e s e n )指出,各家公司撤資的原因不盡相同。波音公司是因為要進行更大范圍的公司重組。戴爾公司則是由于經理們還未看到公司的利潤得到較大幅度的提升。削減風險投資不會對公司整體規模造成很大影響。企業基金與獨立風險資本不同(有些獨立風險資本目前已擁有幾十億的資產),它的規模通常較小。黑森說,“當某個關鍵人物離開時,這些基金通常會土崩瓦解。” 既然如此,為何還要自尋煩惱進行風險投資呢?沃頓商學院管理學教授加里·杜希尼茨基(GaryDu s h n i t s k y )說,因為風險資本是公司促進創新的重要工具。杜希尼茨基在他的博士論文,以及與杜克大學福克華商學院的邁克爾·倫諾克斯(Michae l J .L e n o x )合著的三篇論文中指出,公司的高級官員(曾經認為投資科技以外的其他行業能有意外收益)已經錯過一次,而現在如果畏首畏尾可能會一錯再錯。 2000年,當企業風險資本投資風潮處于高峰期時,300多家大公司共向小型創業公司注入了160多億美元的風險資本。美國風險投資協會的統計數字顯示,2003年的風險資本投資總額已經降至10億多一點。 杜希尼茨基在接受采訪時說,“過去五年中風險資本不那么吃香,人們可能會對它有所懷疑。”但他說,“有些領先的公司無論時代繁榮或蕭條,都持之以恒地堅持進行風險投資,知道這點非常重要。”這表明“這種投資還是能夠帶來一定的收益。此外,隨著新興科技的不斷涌現,大型公司已經意識到他們不再占據科技壟斷地位。他們需要工具來審視、確認、運用或利用其他公司研發的創新或革新技術。” 企業風險資本就像是三角凳的一條腿,強大的內部研發能力以及與學術或政府研究機構的強強聯盟則是另外兩條腿。 杜希尼茨基指出,那些繼續進行風險投資的公司,譬如杜邦、強生和IBM等,在對革新型的創業公司進行股權投資時,往往是從戰略目標的考慮出發,而不是片面追求經濟效益。這樣他們到時就能收獲戰略與經濟的雙重回報。他說,“從戰略角度出發的項目會挖掘自身的業務與其他公司的業務之間的協合優勢。”這種項目能夠創造出真正的的價值,并將價值轉化為可觀的經濟效益。 專利測試研究人員對數百家公司的數據進行分析,將那些進行風險投資的公司與未進行風險投資的公司做了比較。結果發現,“風險資本的投資額越大,投資公司的創新率就越高,無論以專利數量還是專利引用加權的專利數量(即以某專利被后續申請的專利引用的次數來衡量該專利的重要程度)計算均是如此。他說,種種傳聞證實了這個發現。他列舉了索尼、北電和其他公司的風險投資活動。”他們與其投資對象之間的關系給他們帶來了巨大的利益。 杜希尼茨基和倫諾克斯在兩篇論文《公司何時對新企業進行研發投資》和《母公司何時會向創業公司學習?企業風險資本與投資公司的創新率》中得出結論,進行風險投資以獲得外部創新技術的公司一般都擁有強大的內部研發能力,這兩者“互相補充,而不是為爭取研究資金而互相取代”。 “我們發現,要從企業風險資本投資中有效地汲取經驗,成熟的內部研發能力必不可少。如果公司想要從它所投資的風險企業中學習經驗教訓,它必須首先具備充分的吸收能力。”此外,許多企業風險資本似乎都流入到“專利效率較低的產業”中。 杜希尼茨基解釋說,那些有強大的專利保護的新公司(例如醫藥行業)對公開自己的新技術持更為開放的態度,因為他們相信自己在談判時能夠繼續掌控該技術。 而知識產權保護較為薄弱的產業(經常是信息科技行業),則對自己的創新技術總是秘而不宣,因為他們害怕如果過早地泄露給潛在的研發伙伴,該技術可能會輕而易舉地被其他公司抄襲。杜希尼茨基說,企業風險資本往往是“捅破這層紙”獲取創新技術的“唯一工具”。 技術秘密杜希尼茨基指出,多年來,創業者與有意投資的公司在企業投資或收購的談判過程中經常因是否竊取商業秘密而發生爭執。他列舉了許多實例,包括Simple .c o m 與McAfee .c o m ;Cardio V e n t i o n 與美敦力公司(Medtro n i c );某位斯坦福大學的教授與羅克韋爾國際公司。他說,“在這種情況下,由于無法保護自己的創意,更多的創新技術可能會被保密。” 杜希尼茨基在名為《機構間獲取知識的限制:企業風險資本的矛盾》的論文中寫道,“如果創業者不能率先透露發明細節,展示自己的能力,公司就不會有興趣投資,這樣許多互利的投資關系就無法建立。但是在某些情況下,創業者對泄漏細節的態度非常謹慎。泄露信息的代價相當高昂,因為投資者可能會利用信息對發明進行模仿,導致創業者一無所獲。” 那么投資關系何時才最有可能建立呢?杜希尼茨基寫道,“在有利于創業者透露信息的時候,也就是說,當公司投入企業風險資本并不是為了抄襲的時候。”在對258家創業公司和74家企業風險投資公司的對比樣本進行分析后,他得出結論,“如果產品有被取代的可能,那么兩者建立關系的可能性就降低,如果兩者的產品互補,那么這個可能性就會增大。” 他認為,如果兩家公司的產品有可能互相替代,“就會誘惑企業風險投資公司進行投機操作,抄襲創業公司的創新技術。”顯而易見,創業公司與投資公司的關系非常脆弱,兩者之間很容易產生誤會。 投資導向及對業績的影響在另一篇名為“什么時候風險資本投資才會創造公司價值”的論文中,杜希尼茨基和倫諾克斯“超越狹隘的經濟收益,將經濟收益與戰略利益一并加以考慮”。 研究人員寫道,“我們可以證明企業風險資本投資與創造公司價值密切相關。我們發現這種關系在某些行業最為突出。(企業風險資本)與公司價值之間的積極關系在設備和信息技術行業最為明顯。而且我們有證據表明,當企業風險資本投入旨在進入科技領域,而不是僅僅為了獲得投資回報時,這種投入的貢獻最大。” 他們補充說,“出于戰略目的進行投資的公司更可能繼續投資,并且加大投資力度。這樣做法使戰略導向型公司更有可能學會如何進行良好的投資,因而我們才得出這個研究結果。”另一方面,完全受經濟利益驅使進行投資的公司(杜希尼茨基稱之為“低價買入,高價賣出”的思維)通常無法從投資中獲利。 美國風險投資協會的黑森完全同意該研究結果。最近他主持了為期兩天的協會企業風險資本會議,他說單純把創業投資看作生財之道的公司很快就會被淘汰出局。 后泡沫時代有利于那些堅持進行戰略投資的公司。他說,“在泡沫時期,華爾街促使公司關心季度收益的數字;研發根本不受重視。”但現在這些公司發現他們內部幾乎沒有創新,因而意識到“創立企業風險資本部門并不是件壞事,即使它有時會賠錢,或者不能完全與公司體制相適合。” 聲明:本文經賓夕法尼亞大學沃頓商學院中文網站“沃頓知識在線”(http://www.k n o w l e d g e a t w h a r t o n .c o m .c n )獨家授權刊登。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