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對價+送現金+分紅 浙江陽光修改方案幅度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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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12日 07:35 中國證券報 | |||||||||
記者 高曉娟 浙江陽光(600261)今日發布溝通協商情況暨調整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由每10股送2.8股調整為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股獲得3股的對價股份,并獲送現金1.88元,其中對價現金部分全部由公司控股股東世紀陽光承擔。非流通股股東向全體流通股股東給予的對價股份總數為1200萬股,對價現金總額為752萬元。
對公司具有實際控制權的陳森潔及其關聯股東世紀陽光、杭州易安、浙江楨利共同承諾,在2005年年度股東大會上提議并贊同公司以現金方式或送股方式或現金加送股結合方式進行分配,分紅比例不低于當年實現的可分配利潤的50%。非流通股股東世紀陽光、陳森潔、陳月明、杭州易安、浙江楨利、吳峰、吳國明一致承諾,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在48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 記者從浙江陽光了解到,公司在制訂初次方案時,從制訂方案到上報方案準備時間僅有2天,較為倉促。通過熱線電話、網上路演、走訪投資者等多種形式與流通股股東溝通后,公司非流通股股東提出股權分置改革動議,做出了較大幅度的修改。除10送2.8調到10送3外,大股東世紀陽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送出的現金部分折合送股為0.2股,對價整體達到10送3.2。堅持控股權、現金對價和長期不減持,充分表明了公司大股東及高管對公司未來前景的信心。此外,根據公司上半年凈利潤增長50%以上、每股收益達到0.33元的情況來看,浙江陽光2005年度的利潤分配較為可觀。 公司方面表示,在股改通過后,公司將繼續以穩健經營為根本,同時將更加關注股東意見和股市表現,為所有股東創造長遠的和更大的價值。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