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上市公司2005年第三季度報告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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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30日 07:57 中國證券報 | |||||||||
各上市公司: 為做好2005年第三季度報告(以下簡稱“本次季報”)工作,根據中國證監會《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3號〈季度報告內容與格式特別規定〉》(2003年修訂)(以下簡稱“《季報規則》”)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現將本次季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上市公司董事會應當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季報規則》和本所關于季度報告的有關文件,按照要求編制、報送和披露本次季報。 二、本所上市公司應當在2005年10月31日前完成本次季報的披露工作。 上市公司不能在2005年10月31日前披露本次季報的,公司應及時向本所提交書面說明,并公布未能如期披露本次季報的原因和延遲披露的最后期限,本所自2005年11月1日起對其股票實行停牌,直至其公布本次季報,同時對公司及相關人員予以公開譴責。 三、根據均衡披露的原則,本所原則上每日最多安排50家上市公司公布季度報告。 上市公司應當預先和本所約定披露時間,按照本所確定的時間披露本次季度報告。公司由于特殊原因需要提前或推遲披露本次季度報告的,應當至少提前三個工作日向本所提出書面申請,說明理由并確定預計披露時間。本所將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接受申請。本所原則上只接受一次變更申請。 四、本次季報的財務報告可以不經審計,但中國證監會或本所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上市公司應當在本次季報“報告期末股東總數”中,增加披露公司前十名流通股股東的持股情況,包括股東名稱(全稱)、報告期末持有流通股的數量和種類(A、B、H股或其他),并按照本通知附件1的格式編制《季度報告正文披露格式》之2.3的。 六、已完成股權分置改革的公司,應按附件2的格式詳細披露原非流通股東在股權分置改革過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諾及其履行情況。 七、2004年年度或2005年半年度報告中的財務會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的上市公司,若審計意見涉及事項尚未解決的,上市公司應當在本次季報“管理層討論與分析”中具體說明2005年第三季度對相關事項的解決情況。 八、上市公司應按《上市規則》6.4、6.5、11.3.1條的規定,進行業績預告或業績預告修正公告。 比較基數較小的公司,一般指2004年前三季度每股收益的絕對值在0.04元以下,或者2004年全年每股收益的絕對值在0.05元以下。 九、已發行境內上市外資股的上市公司應當同時在境外披露季度報告正文。 十、上市公司應按《上市規則》6.7條的規定,通過“網上業務專區”向本所報送本次季報的相關文件,包括按本所要求制作的本次季報PDF文件、WORD文件、季度報告數據文件(上市公司應當使用“深交所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制作系統新版1.3”制作該文件)。 經本所登記確認后,上市公司自行在指定報紙公布季度報告正文,同時在指定網站(網址為:http://www.c n i n f o .c o m .c n )上公布季度報告全文。 本所鼓勵上市公司在自己的網站或網頁上披露季度報告,但披露時間不得早于指定網站。 十一、上市公司季度報告編制期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涉密人員負有保密義務,在季度報告公布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漏季度報告內容。 十二、本所對上市公司本次季報進行事后審查,公司應當在收到本所審查意見后兩個交易日內就相關問題做出書面回復,并按照本所要求在相同指定報刊及網站上及時刊登補充或更正公告。 十三、本次季報披露工作情況(包括季度報告數據文件的準確性)將作為本所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 特此通知 深圳證券交易所 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1: 2.3報告期末股東總數及前十名流通股股東持股表(非G股公司)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