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不糾系統風險仍存在 救贖券商何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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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30日 02:56 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 |||||||||
在目前救贖已經既成事實情況下,如何使救贖后的券商健康發展比譴責這種行為更具有現實性 絕大多數券商的困境一方面是由于市場蕭條的原因,更重要的則是源于自身經營管理的問題
已經破產的南方證券是否會以“中國建銀投資證券”的名字涅槃重生?盡管中國證券市場的監管者刻意避開“行政救贖”的提法,而將后者的掛牌成立,稱作是“市場化方式對券商風險處置的成功嘗試,開創了我國證券公司優化重組的一種新方式。”但難以改變的事實是,用于重組南方證券的資金來源來自于中央銀行所擁有的外匯儲備。 由國家外匯管理局成立的匯金公司以及其全資子公司建銀投資成為本輪券商救助重組運動的主力。今年8月,中央匯金公司已向銀河證券和申銀萬國總計注資近80億元人民幣,從而為這兩家經紀業務遍布全國的券商緩解流動性危機。而匯金的子公司“建銀投資”則主要通過向陷于破產以及破產邊緣的證券公司注資,收購其股權的模式實施救援。后一模式有望通過更換原證券公司的管理層,建立良好的制度 現在討論對券商的救贖是否合理已經沒有太多意義,盡管這一決策曾遭到不少質疑,也盡管這一行為即使在新型市場也屬罕見。但在目前救贖已經既成事實情況下,如何使救贖后的券商健康發展比譴責這種行為更具有現實性。 最樂觀的結果是,建銀和匯金通過重組,將瀕危券商改造為資本充足、治理規范、內控嚴密、運營安全、服務和效益良好的現代券商,再將手中的股權向外轉讓。在外資對中國證券公司控股權的渴望下,這一過程在個別券商的身上可能會縮短。剛剛傳出的瑞銀對北京證券股權收購,便是借了建銀的途徑。 但更重要的是,如何保證那些已經獲得注資的券商從此規范的運營?如何確保他們能夠建立嚴密的內控?如何防止暫時還沒有陷入困境的券商發生新的違規行為? 不能否認的是,絕大多數券商的困境一方面是由于市場蕭條的原因,更重要的則是源于自身經營管理的問題。 盡管監管層三令五申,挪用客戶保證金、違規進行保底保收益的理財等行為還是一度成為多數券商的普遍行為。以至于這種現象使整個證券行業不但面臨巨大的系統性風險,而且也失去了金融業最重要的資產———信用。 目前證券業正在吞食因近年來的違規和違法經營所帶來的惡果。令他們感到尷尬的是,保監會今年2月的一項規定,明確禁止保險企業委托證券公司理財。大量在證券公司進行交易的保險資金也從證券席位撤離。剛剛公布的保險外匯資產管理細則,保監會將管理保險外匯資產的資格也只給予了外資和境內的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制定政策的保監會人士認為,整個證券行業并沒有有效防范風險的制度,系統風險仍然存在。 我們是否能夠期待重組后的證券公司建立有效的內控制度?整個證券業在券商重組后呈現出一個新的面貌? 如果不對以往和正在發生的違規違法事件進行追究,不對相關負責人進行懲戒,這一目的又如何實現? 遺憾的是,迄今為止,除了已經破產的民營券商德恒證券以非法吸儲罪,其高管被判以5年不等的刑法外。而同樣存在挪用保證金、違規委托理財,且金額遠大于德恒的國資券商們,比如已經不存在的南方證券、華夏證券,并沒有聽說對其當時的高管有任何的起訴。 另外,證券業如何由個別公司的違規發展為行業普遍行為?此過程中是否應該追究監管者的失職責任? 還有,當外匯資產以及財政資金被迫向風險券商救贖時,我們是否有權利知道,除了個人資金外,還有什么樣的資金在與券商們進行高杠桿比例的融資和委托理財?這些債權人其中是否有違法行為存在?在行情上漲而非下跌的年頭中,這些投資收益到底進入了誰的腰包? 作者:本報記者 安明靜 發自香港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