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券商不是券商有效出路 出路在于嘗試合伙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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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27日 09:07 中國經濟時報 | |||||||||
合伙制最大的特點就是合伙人的無限連帶責任,如果證券公司采取合伙制,合伙人自己出資為證券公司承擔無限責任,那么合伙人在經營管理上就會全面衡量風險與收益問題,就不會出現違法違規的過度冒險行為。 本報記者 孫汝祥
“政府拯救券商的行動并沒有指明券商的出路何在這樣一個券商急切需要解決的問題,而是模糊了大家的視線和思考問題的方向。”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何小鋒和他的研究生張偉在一份研究報告中說。報告指出拯救券商不是券商的有效出路,其出路在于嘗試合伙制、構建有效的券商高管用人機制、完善相關法律、加強有效監管以及建立高層領導問責制。 這份9月25日在北京大學金融與產業發展研究中心金融論壇暨成立典禮上發布的題為《中國券商的問題、根源、治理與出路》的報告稱,券商問題的根源是違法收益“私人化”與違法成本“社會化”之間的錯位與巨大差距。為此,要解決券商的窘境需要優化券商內部治理機制;要完善《證券法》和有關法規,改善券商行業的監管制度;要完善現有法律,并建立最高行政長官負責制。 優化對券商內部機制的治理,首先是對券商進行合伙制改造。中國目前的制度環境特征是市場主體的誠信水平不高、征信體系還不夠健全,同時信息披露、信息監管技術不強。報告認為,在此環境條件下,合伙制是券商理性的制度選擇。合伙制有助于將違法成本“社會化”轉化為“私人化”,從而從券商內部“硬化”預算軟約束。合伙制最大的特點就是合伙人的無限連帶責任,如果證券公司采取合伙制,合伙人自己出資為證券公司承擔無限責任,那么合伙人在經營管理上就會全面衡量風險與收益問題,就不會出現違法違規的過度冒險行為。 其次,完善關于券商高管的用人機制,其關鍵是建立市場化的券商高管遴選機制和動態的券商高管監督機制。 報告認為,此輪匯金拯救券商只是徒有“市場化”的形式,而本質上依然是政府的“行政化”行為,是以“市場化”之名行“行政干預”之實;只是為了在券商風險(資本市場風險)與銀行風險和社會風險之間建立起“破產隔離”的防火墻,拯救券商只是這種全局性需要下的一個步驟而已。更為嚴重的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券商的重組就不可能是“市場化”的。 報告作者擔心,匯金及建銀投資的“階段性持股”會演變成“長期性持股”,這種依靠財務重組進行的拯救對匯金和建銀投資來說只能是一道越勒越緊的繩索;對被拯救的券商來說,只能是越來越軟的“預算軟約束”。對那些沒有被列入拯救名單的問題券商來說,卻是一種拯救。從這個意義上講,匯金及建銀投資的拯救在短期看是一種拯救,但長期看卻是一種“毒害”。 報告認為,救券商的本質是要救銀行,而由于“曲線救國”的拯救方式使被拯救的券商和銀行都獲得政府的“無償”保護,由此將導致券商和銀行都會產生更為嚴重的道德風險和預算軟約束。 “所以,政府的此輪拯救行動的最大的‘功效’是:違法收益‘私人化’與違法成本‘社會化’之間的錯位與差距沒有被縮小,相反是被強化和擴大了。”報告寫道。 報告提供的數據顯示,從2005年6月到9月9日,近三個月中,匯金公司通過各類方式注資銀河證券、申銀萬國、國泰君安、西南證券合計140億元。此外,已被列入注資對象的券商還有10家。“而且,種種跡象表明,這種注資趨勢還將持續。”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