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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增股對價引發爭議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20日 02:50 新聞晨報

  晨報記者華笑叢

  盡管在第一、第二批股改公司的股改方案中,送股已經成為“對價”主旋律,但也有少數公司選擇了以轉增股支付對價,如第一批公司里的民生銀行、江淮汽車、威爾科技及第二批里的津濱發展、成霖股份。盡管這5家公司以轉增股支付對價的水平基本都達到了平均線或以上,但這樣的對價方式仍引發了流通股股東的不滿。

  在民生銀行、威爾科技等公司舉行的網上交流會上,其轉增股方案就受到了“圍攻”。不少投資者提出,上市公司公積金組成中,絕大多數是公司在發行時獲得的溢價部分,也就是說,大部分是由流通股股東貢獻的,如今,非流通股股東將其作為對價再支付給流通股股東,等于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大股東沒有拿出真金白銀。

  不過,上述公司的非流通股東對此也有自己的解釋。如民生銀行的副董事長表示,按照法律,資本公積是屬于全體股東的,因此,非流通股股東將自己應該得的轉增股部分送給流通股股東,與直接拿出股份是一樣的。另外,也有市場人士指出,一些公司選擇這種方式也是不得已,如非流通股股東持股比例小,或有不少非流通股被質押了,無法支付對價。

  對于這些爭論,上海金信

證券研究所所長李康認為,以
公積金
支付對價既不合理也不合法。股改是非流通股和流通股股東之間的問題,不應該涉及屬于上市公司的財產,既然公積金屬于全體股東,那大股東在用公積金轉增股本支付對價的時候,至少也應該先舉行分類表決,獲得流通股股東的同意,否則,就與非法侵占公司財產沒什么兩樣,對此,管理層應該加以約束。另外,他還認為,轉增股本擴大了公司的總股本,攤薄了各項業績指標,其實也減少了股份的含金量。

  資深分析人士賀宛男則認為,按照法律,公積金的確屬于全體股東,非流通股股東以轉增股方式支付對價,在法律上是可行的。但另一方面也必須看到,在上市公司高溢價發行時,承諾的是非流通股“暫不流通”,如今的全流通等于單方面更改了合同,必須對流通股股東進行補償。而且,那些流通股股東對公積金作出大量貢獻的公司,其支付的對價應該更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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