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時保薦機構禁買相關股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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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19日 01:00 中華工商時報 | |||||||||
【見習記者吳君強18日北京報道】 《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保薦工作指引》發布深交所日前發布了《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保薦工作指引》(以下稱《指引》)。《指引》規定,在為保薦對象提供股權分置改革服務期間,保薦機構及其關聯方不得自營或者通過客戶資產管理等形式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深交所表示,《指引》是為了規范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保薦工作,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根據《關于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指導意見》、《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以及相關業務規則制定的。 根據《指引》,保薦機構履行的職責包括:協助制定改革方案;對改革方案有關事宜進行盡職調查;對改革方案有關文件進行核查驗證等八項。 《指引》強調,保薦機構及其保薦代表人不得利用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信息進行利益輸送、內幕交易、市場操縱以及其他違法違規行為;不得編造、傳播有關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虛假信息,并特別指出,在為保薦對象提供股權分置改革服務期間,保薦機構及其關聯方不得自營或者通過客戶資產管理等形式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19C2)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