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經生:實施股權激勵要防止扭曲變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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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12日 07:52 中國證券報 | |||||||||
有效的資本市場是充分發揮股票期權激勵作用的首要前提條件,在一個投機性的資本市場環境下,股票期權激勵將會誘導經理層追求公司的短期收益,激勵作用發生扭曲 胡經生 一直以來,境內滬深股市上市公司高層經理人員的薪酬結構極不合理,表現在以固
股票期權激勵作為企業的一種長期激勵機制,在美國等發達國家的經濟發展進程中發揮了巨大作用,但是,我們要清楚,美國擁有成熟的市場體系,尤其是比較有效的資本市場與完善的法制環境,這是相當一段時期內我國境內股市無法達到的。 從更為一般的意義上講,股票期權激勵要充分發揮作用,需要一系列的前提條件,首先,需要有效的資本市場,在一個投機性的資本市場環境下,股票期權激勵將會誘導經理層追求公司的短期收益,激勵作用發生扭曲。 其次是公司董事會對經理層的權力制約有效,如果出現高層經理參與或影響董事會薪酬委員會的情況,則這一激勵手段的有效性就無法充分發揮。 第三,即使以上兩個條件都已經具備,由于不同的行業、不同的公司中經理層工作對公司業績、股價的影響程度不同,因而股票期權激勵的實施策略也不一樣,具體說就是許多公司不宜實施這一激勵手段,主要包括成熟性、壟斷性行業(如公用事業)的大型公司等。 第四,當然,股票期權激勵需要一整套法律法規的制度框架,如稅收、信息披露等有關規定加以規范、約束。 反觀我國境內,資本市場弱有效尚未達到,上市公司中“內部人”控制普遍,公司董事會對經理層的權力制約失效,高層經理人員的薪酬決定機制弊端嚴重,以及目前階段法律法規對股票期權激勵實施存在很大的限制和障礙,因此,股票期權激勵的實施環境與條件遠未達到。首先應該采取多種措施完善環境、創造能夠實施這一激勵制度的條件;待實施條件具備后,適時修改相關法律法規。 針對不同類型的上市公司,實施有差別的股票期權激勵制度。對于國有控股企業來說,資源型、壟斷性行業的大中型企業,如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的石油、煤炭、電信等行業的中央企業,不宜實施股票期權激勵;而對于一般競爭性行業的國企,可以進行股票期權激勵的試點探索。至于民營的處于成長階段的中小企業,也可鼓勵其進行股票期權激勵試點。 總而言之,我國當前全面實施股票期權激勵的時機尚不成熟,在試點時也要注意區分不同的企業類型。經理層股權激勵應該更多地探索直接授予股票等方式。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