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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資委規(guī)范股改中國有股權管理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10日 04:53 深圳商報

  【本報北京9月9日電】(深圳商報駐京記者宋華徐香梅)國資委今日公布《關于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中國有股股權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對股改中國有股股權管理相關問題予以規(guī)范。

  積極推動股改

  《通知》要求,各級國有資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機構、上市公司國有股股東要從改革大局出發(fā),積極采取有效措施,推動股權分置改革工作的順利進行。各級國有資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機構和中央企業(yè)要按照“積極、穩(wěn)妥、有序”的基本原則,推進股權分置改革,并注意把股權分置改革與維護證券市場穩(wěn)定有機結合起來,把握好改革的力度、發(fā)展的速度和市場的可承受程度,成熟一家,推出一家。對于條件暫不成熟的上市公司,也要積極創(chuàng)造條件,探索有效改革方式。

  鼓勵探索多種股改形式

  國資委有關人士表示,選擇何種方式進行股權分置改革是非流通股股東與A股市場流通股股東協(xié)商后,根據(jù)自身實際情況由其自主決定的。但對于國有股股東而言,除送股以外,國資委鼓勵采取多種有效方式,如派現(xiàn)、縮股、回購或增持股份、發(fā)放認股(認沽)權證、承諾以預設價格購買或出售股份、承諾以后年度分紅比例等多種方式推進股權分置改革,也可以將資產(chǎn)重組與股權分置改革結合起來進行。

  審核權力下放

  《通知》將股改中涉及地方國有股股權管理審核事項交由省級國有資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機構行使。

  國資委有關人士說,《通知》規(guī)定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中涉及地方國有企業(yè)及其他地方單位所持上市公司國有股股權管理事項的審核職責,由省級國有資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機構行使,主要是為了簡化程序,減少環(huán)節(jié),提高效率,同時也是為了落實地方國資委對地方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監(jiān)管責任。當然,股權分置改革中的相關管理職責下放省級國資委行使后,國務院國資委對地方國資委仍要履行監(jiān)督、指導職責,以確保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順利推進。

  正在制定股權激勵辦法

  目前,有關方面關于調整上市公司國有股股東業(yè)績考核方式,以及在國有控股上市公司中實施股權激勵的呼吁,《通知》對此作了相應要求。國資委有關人士對此表示,股權分置問題解決后,應當考慮將市值指標引入國有股股東的業(yè)績考核體系,以促使國有股股東更加關注上市公司市值的變化情況,真正構筑起各類股東利益的共同基礎。對于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問題,五部委《意見》提出,完成股權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可以實施管理層股權激勵。目前國務院國資委正在抓緊研究制定相關管理辦法,以適應股權分置改革后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監(jiān)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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