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及省以下級開發區將被清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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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26日 07:48 中國證券報 | |||||||||
記者陶閔 北京報道 國家發改委日前提出對省級及省級以下開發區清理整頓的審核原則和標準。根據該標準,對1999年底以前批準設立的、設立5年以上、入區企業少、開發面積不足已批準規劃面積20%的開發區應予以撤銷。
發改委規定,各類新建高教園區、大學園區,省級及以下物流園區,省級及以下旅游度假區,建設新城為主的各類園區,沒有改變農業用地性質的農業園區均不得再冠以帶有開發區含義的稱謂,不納入開發區管理。 發改委還規定,對嚴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的開發區應予以撤銷;申請保留的開發區中的房地產開發部分(開發區配套設施除外)應劃歸開發區所在地政府管理,相應核減開發區面積;開發區的“區中園”,不作為獨立園區保留(經國務院批準的除外),不單獨計算面積;對地處一市、縣且相鄰的開發區應予以合并,但不得借機搞“一區多址”。對城市遠郊區、縣及縣級市已建開發區具有一定規模和產業特色的,原則上保留1個開發區。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