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安林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公告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25日 08:24 中國證券報 | |||||||||
股票簡稱:永安林業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福建省永安林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通知于2005年8月11日以書面和傳真方式發出,2005年8月22日以現場表決方式召開。會議由公司董事長吳景賢先生主持,會議應出席董事9人,實際出席董事9人(董事吳景賢先生、黃總河先生、謝益林先生、
決議1:會議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通過了《關于受讓連城縣森威林業有限責任公司股權的議案》。 經公司董事會審議決定:準備實施連城第二期林木購并工作,擬通過產權交易所掛牌競標方式,受讓連城縣森威林業有限責任公司95%股權。公司將于2005年9月5日參與該項目競標,如中標,公司將及時對該項目進行詳細披露。 決議2:會議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通過了《關于公司新華山路1號(原林綜廠)的土地使用權合理利用的議案》 為留住人才和改善大中專畢業生的生活條件,并解決公司員工的住房需求,經公司董事會審議決定:在政府有關部門的同意后,對公司新華山路1號(原林綜廠)的土地進行合理利用,一方面解決設公司的人才公寓和博士后工作站進站博士的住宅問題,另一方面對該土地使用權資產進行變現,補充公司的流動資金。授權公司經營班子具體負責有關事宜,待具體方案作出后再提請公司董事會審議。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2005年8月24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