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紀鵬:鎖一爬二不能一刀切 風險滯后需警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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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24日 03:18 第一財經日報 | |||||||||
本報記者 魏璇 見習記者 楊少華 發自北京 “一年以后總股本的5%有多大?大約在300多億股。兩年以后總股本的10%有多大?三年以后全可流通會出來多少股?要大致心中有數。”首都經貿大學劉紀鵬教授表達了對“鎖一爬二”滯后風險的擔憂。
劉紀鵬認為,目前最大的風險有兩個:其一是市場風險,就是說市場對“鎖一爬二”引起的風險滯后是否有準備;其二是理論上的風險。他提到最近有幾篇文章不贊成對價股改,建議管理層給予重視,把對價的理論和法律依據闡述清楚。 “鎖一爬二”具體是指在前兩批試點中被大股東廣泛采用的關于限制股權流通的承諾。根據證監會4月29日《關于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非流通股自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至少在12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在上述期限屆滿后,持股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東在12個月內出售數量占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不超過5%,在24個月內不超過10%。在前兩批試點中,多數公司按照此規定作出承諾。 針對“鎖一爬二”可能帶來的滯后風險,劉紀鵬建議“鎖一爬二”不能搞“一刀切”。例如18日滬市下跌44點,也許并不尋常,有可能是因為炒作試點股,方案一通過,由于“鎖一爬二”,大家就開溜。 除此之外,劉紀鵬還指出了一些股改試點中存在的問題,并給出了相關建議。 其一,單一送股模式的實踐與對價的法律理論脫節。他認為,既然對價對的是未來將要發生的非流通股可流通的風險,可一上來就是十送幾,風險無法判斷,損失不好把握,在理論上論證困難。 其二,兩批試點創新模式太少,特別是通過設定可流通底價的模式和對價理論相銜接。他建議,應在全面推開階段的頭幾個企業中繼續試,搞不是試點的“試點”,證監會要指導,不能一下就把全部權力都下放到交易所。 其三,保薦人制度應廢除。劉紀鵬說,保薦人能保薦什么呢?幾十億元事小,搞得都是看眼色去送股、送多少股,這束縛了來自企業的有利于保護股民同時又帶動大盤上漲的好模式。 其四,停牌制度應采用全封閉式。這有利于防止炒作行為,讓炒家進來就別想出去,減少鉆改革空子的投機行為。 其五,新老劃斷在時間上最好能到年底以后,并且在概念的理解和出臺的方式上還可以細做文章。比如A讓G(改革完的先融資,可激勵大家搞股改);大盤股讓小盤股;滬股讓深股;先到海外再融資再到A股市場恢復再融資等。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