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證券投資類信托產品要有理性研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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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15日 16:08 金時網·金融時報 | |||||||||
金融時報記者 金立新 今年以來,信托投資公司發行的證券投資類信托產品進入一個前所未有的新階段。特別是進入5月份以來,證券投資類信托銷售迅速升溫,是什么原因讓投資者對信托公司發行的投資于證券市場的信托計劃興趣盎然?記者就此采訪了東中西區域發展和改革研究院副院長孫飛和研究員孫立,請兩位專家對這一現象給出研判。
記者:據不完全統計,自2005年以來,國內共有10余家信托投資公司推出了數十個證券投資類信托產品,募集金額共計10億元左右,而此類證券類信托計劃的預期收益率通常超過4%,高者甚至達到了6.9%,而這與其他金融投資產品的收益率相比較,顯然非常具有吸引力。從產品設計和市場發售看,證券投資類信托產品具有哪幾方面的共性? 孫飛:一是充分運用了信托制度的風險隔離功能。在上海國投和華寶信托發售的證券投資類信托產品中,在風險控制上運用了優先收益權和一般收益權的“風險埋單型”結構設計。這不僅充分運用了信托制度的風險隔離功能,采用優先和劣后收益權的避險手法,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滿足了信托受益人的投資風險偏好。由此也自然形成雖然在委托人資金特有的謹慎性投資制約下,各家信托公司所發售的證券投資類信托產品依然逆證券市場的逐波下行而進入主升浪的態勢。 二是信息披露與溝通日趨平民化。但今年以來,證券投資類信托產品出現了一些顯著的變化,其中最具特色的就是信托產品的設計更具人性化、受托人與委托人雙方的信息溝通也更為平民化。我們看到在多數信托機構發售的證券類信托產品中,其積極向投資人推薦的信托文件多是淺顯易懂、符合法律法規及準則規定的信托計劃摘要,而這也讓更多的非專業投資者準確了解了信托產品情況,進而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證券類信托產品成立前的信息對稱狀況。 三是中小委托人成為證券投資類信托的主導力量。據有關統計數據表明,由于受到機構投資者自身不斷提高的投資能力,以及其對風險偏好和投資收益的預期影響,在各信托機構發售證券類信托計劃時,個人投資者占據了主要角色。不僅如此,在各證券類信托計劃的認購中,個人投資者認購的比例也在迅速擴大,可以說正是散戶的惠顧才使證券類信托計劃得以順利成立。 記者:我們看到,雖然發行證券投資類信托產品,將在很大程度上拓寬信托機構的貨幣型理財能力,進而為信托公司快速擴大管理信托財產規模、提高核心競爭力提供了機遇。但是在證券類信托計劃發售不斷走好的情況下,這類信托計劃還存在著哪些憂患? 孫立:首先,按照《資金信托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證券投資類信托產品只能采取私募方式,但流動性差的因素,必然要導致此類信托的風險水平上升。特別是個別信托公司習慣于暗箱操作、財務狀況不透明,且在目前市場不完善、資信評估體系不健全的狀況下,這類證券類信托計劃極易發生償付危機。 其次,在當前信托公司盈利能力普遍不佳的情況下,信托公司在開展證券類信托財產管理業務時還應加強相應的風險控制,實施嚴格的防范措施。特別要從公司的整體出發審視證券類信托財產管理業務的風險,加強內部風險控制,并要學習使用數量化、模型化的風險控制技術。 再次,證券投資類信托產品的信息披露必須更加嚴格、透明。因為目前證券投資類信托產品的信息披露制度大部分脫胎于開放式基金的有關規定,但是由于信托受益人無發言權的風險極易導致受托人與受益人間的信息不對稱。所以基于證券投資類信托產品在未來市場的拓展而言,其更需要有嚴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來化解這種信息的不對稱。由此就需要證券投資類信托產品的信息披露更為開放、更為快速。而這在一個層面也透視出,設計與發行證券投資類信托產品誰走得早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誰能走得更遠、更好,實現可持續發展才是最關鍵的。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