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久霖獲準回國參加母親葬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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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03日 04:48 21世紀經(jīng)濟報道 | |||||||||
本報記者 徐 炯 上海報道 7月29日下午,經(jīng)過兩周的不斷申請,中航油股份公司原CEO陳久霖總于獲得了新加坡初等法院法官的許可,離開新加坡回國。
“據(jù)我了解,他是一個人回去的。”陳久霖的律師王大忠在電話里說,“是29日下午的航班。” 此次回國,陳久霖的主要行程是回國參加母親葬禮。陳久霖的母親于7月16日晚間因病過世。隨后的7月19日,新加坡初等法院取消了關(guān)于陳久霖、中航油財務總監(jiān)林中山案的庭前會議。同時,陳久霖開始向法庭申請回國參加母親葬禮。 自新加坡控方6月9日正式起訴陳久霖之后,陳久霖就數(shù)次以母親病重為由,申請回國,但是均沒有獲得新加坡法院的批準。其間,控辯雙方于6月17日、7月7日舉行了兩次庭前會議。 7月29日,新加坡法院終于批準了陳久霖的申請。作為條件,7月26日,中國國資委向新加坡法院出具了一封承諾信,承諾陳久霖將回到新加坡,出席8月16日進行的下一次新加坡初等法院的庭前會議。 這封信是由國資委統(tǒng)計評價局局長孟建民簽名的。此前,中航油集團總裁莢長斌和中航油董事李永吉向新加坡法院申請回國時,也是由孟簽署了一封承諾信。 新加坡檢察官黃明哲副檢察司在法庭上表示,基于中國國資委已經(jīng)給予了承諾,控方同意讓陳久霖回國。但是控方要求陳久霖出具詳細的行程表,提供機票復印件,并且每天要向新加坡警方報告自己的行程,直至回到新加坡。 最終,新加坡初等法院法官阿迪阿拉都允許陳久霖于7月29日返回中國,并要求陳在8月15日,也就是下次庭前會議8月16日之前一天回到新加坡。 在此前的庭前會議上,陳久霖的律師要求控方明確指控罪名,并且雙方爭論最多的就是:陳久霖的律師多次提出,要求得到相關(guān)資料,包括普華永道為中航油做的第二份調(diào)查報道的全文版本,以及中航油有關(guān)這一事件的來往Email和相關(guān)文件。但是,由于這份報告的全文只有新加坡交易所、普華永道和中航油擁有,而新加坡交易所和普華永道認為,這份報告的使用和披露的權(quán)利在中航油。 幾經(jīng)波折,陳久霖的律師終于在簽署了一份保密協(xié)議后,獲得了普華永道的第二份調(diào)查報告全文。“但這份報告的全文,我們不會向公眾公開。”中航油發(fā)言人云先生說。 按照現(xiàn)在的安排,雖然陳久霖不再擔任中航油CEO,但他還會因有關(guān)中航油的公務事宜,前往北京。之后,陳將返回新加坡,和林中山一道出席8月16日的新加坡初等法院的庭前會議。而中航油另外三位董事——莢長斌、李永吉和顧炎飛的訴訟,亦將在8月18日再次在新加坡初等法院進行庭前會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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