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家券商中161名準保薦人聯名上書放寬注冊條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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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29日 03:32 第一財經日報 | |||||||||
本報 記者 于米 發自深圳 “我們在兩周前就把信給證監會了,現在還沒有回音。根據證監會的相關規定,我們的成績一年有效,現在眼看就一年了,但是還沒有結果,真的很著急。”昨天,一位通過第二批保薦人考試但至今還沒注冊的準保薦人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語氣十分無奈。
在兩周前,第二批通過保薦人資格考試的480多人當中,有30家券商中的161人聯名給證監會寫信,希望放寬保薦人注冊的條件以及數量。 記者致電證監會相關部門,但是證監會對此事沒有發表相關意見。 準保薦人要求注冊規定“解凍” 根據有關規定,通過保薦人勝任能力考試的投行從業人員,必須在最近一年內擔任過一個境內外已完成證券發行項目的項目主辦人,然后才能注冊成為保薦人,考試成績有效期只有一年時間。 “就目前情況來看,要求近一年擔任過項目主辦人才能注冊的規定既沒有意義也不合實情。”某券商投行部門的林先生說。 “要求近一年擔任過項目主辦人,意味著擬注冊保薦人能夠對最新投行業務及行業法規保持持續的熟悉和積累實戰經驗。但就目前實踐情況看,將該規定作為注冊條件意義不大。”此次參加聯名寫信的周先生表示,“投資銀行業務極具專業性、實戰性,需要點點滴滴知識和經驗的積累,并不是‘近一年擔任過項目主辦人’所能涵蓋和體現的。另外,由于IPO和再融資業務要為股權分置改革讓路,上述規定將導致有經驗的通過了考試的準保薦代表人只能是‘胎死腹中’。” “其實我們聯名寫信,并不是對保薦制有意見,有意見的是保薦代表人的認定方式。”林先生說,“第一次保薦人考試時,很多不是投行的人員都報了名,占用了名額,導致很多做投行工作的人沒有機會參加考試。第二批考試報名雖然放開了條件,但是在注冊手續上卻被卡了。” 到目前為止,第二批通過保薦人考試的人數有480多人,到目前為止已經通過證監會注冊的有53人。 保薦人相關規定將松動? “保薦人制度需要改良的地方確實很多。”從事多年投行工作的劉先生稱,國內市場推出保薦制度時間不長,除了確實需要改變現有保薦制度中不合理之處外,更要切實執行已有的游戲規則。 他透露,關于第二次考試的情況是成績出來以后,相關部門發現如果根據第二次考試規定的兩門功課都必須是60分以上(同時在一年內做過一個項目的主辦人)的話,符合條件的也就幾個人而已,所以相關部門就調整了分數,降低為兩門功課總共90分以上就通過,這才有480多人通過。他說,相關部門的兩次考試其實是每次先定下要通過多少人來劃定分數線,但保薦人考試是特殊的專業考試,必須有一定的規則和一定的條件。 “早在第二次保薦人考試結果公布后沒有多久,就有數十位投行人士向證監會發行部反映情況,要求放寬保薦代表人注冊及維持條件。后來這些意見幾乎都被監管部門所采納。”某知名券商投行人士認為,股票發行的行政力量正在一步步淡化甚至消除,無論是詢價制度的試行,還是通道制的廢除,都彰顯了證券發行制度市場化的改革目標與方向。 “我個人認為他們還是為‘成績一年有效’這個規定擔心,其實完全沒有必要。下一階段的股權分置改革工作全面鋪開后,1300余家上市公司需要在較短的時間內完成股權分置改革工作。按照相關規定,上市公司開展股權分置改革工作,其保薦機構必須指派3名保薦人具體負責保薦事宜。目前45家股權分置改革試點保薦機構僅擁有400多名保薦代表人,平均每個保薦代表人至少需要負責近9家上市公司的股權分置改革工作,加上有相當一部分保薦代表人實際所負責的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家數要大大超過平均數。在這種狀況下,相關部門會考慮確保保薦人對其負責的項目進行深入的盡職調查和方案設計,而放開保薦人注冊條件。”某證券公司的石先生表示,他在第二批通過了考試,現在已經通過了注冊手續。 他說,在今年3月份參加第一屆保薦人業務培訓班上,相關領導曾經說過,全流通鋪開后,關于保薦人的一些規定會放開,比如項目主辦人的經歷,同時對于一年期有效的保薦人考試成績也會延長期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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