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網友:為什么要定固定數值的對價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28日 17:13 新浪財經 | |||||||||
新浪財經訊:新浪網友dxmxinlang(IP:202.110.186.)在2005年7月25日22:34:43針對證監會李青原:不能以當前股價判斷改革成敗發表評論如下: 如果承認流通股東對非流通 股股東有債權,非流通股股東對流通股股東有債務。則完全可以將此 債權證券化,即賦予流通股股東“流通許可權”權證,通過深滬股市賣給非流通股股東。非流通股股東只有購入對應“流通許可權”權證 后才能上市流通。
用市場自由、自主地、個體化、差異化、動態化 、證券化的買賣方式決定“對價”,遠比股東會場主觀協議決定一個固定不變、靜止單一的“對價”要好。 股東會場沒有必要取代深滬市場,“對價”不需“定”價。 每一個流通股股東都能夠自主決定 “何時何價”地處置其私人財產——“流通許可權對價”,而不需與其他流通股股東綁在一起,接受一個固定靜止單一的“對價”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