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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志國:G股市場破壞性要遠遠大于C股市場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28日 16:58 新浪財經

  中國證監會研究中心主任李青原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股權分置改革不能以股價漲跌論成敗。此話一出,引起市場各界強烈反應。7月28日,新浪財經特邀著名經濟學家韓志國,知名市場人士張衛星,于7月28日作客新浪聊天室,與投資者探討“股權分置改革成敗標準”的話題。以下為著名經濟學家韓志國教授在聊天中的精彩觀點:

  韓志國 :如果股權分置改革導致股災,如果股權分置改革導致流通股大幅損失,如果
股權分置改革導致市場出現預期紊亂,如果股權試點出現方向迷盲,那就是改革的失敗,那就是試點的失敗。

  第三個問題,保護流通股的利益到底保什么?在解決股權分置的過程中,保護流通股的利益,就是“國九條”所確定的解決股權分置的宗旨和靈魂。如果在解決股權分置過程中,流通股的利益不能得到有效保護,或者不能得到真正的保護,那么這個過程就成了背離“國九條”的過程。現在的上市解決股權分置方案,都打著保護流通股的旗號,實際上干的都是戕害流通股的勾當。保護流通股股東的權益并不是一個隨意的承諾,而是有著客觀的標準。哪些方面的標準呢?

  我認為有四大標準:第一個標準,流通股股東必須有充分的主張權利的機會與機制,這個機會和機制并不僅僅是消極的權利,目前所給予流通股東的只有是和不是的權利,這個不行,這是消極的權利,最后投票還是消極權利,積極的權利要解決股改分置的源頭開始,從設定方案,聘請保薦人開始,流通股有權聘請保薦人,有權提出建議,3%-5%的流通股東聯名可以提出方案,現在公司治理規則上確實有5%以上的股東就可以提出公司議案,既然可以提公司議案,為什么不可以提解決股權分置的方案呢?沒有這樣的權利,就不行。現在流通股和非流通股東之間不是博弈的關系,是壓迫的關系。吳敬璉教授昨天講流通股的權利大于非流通股,我認為這真是黑白顛倒。目前的問題是流通股東在解決分權過程當中與流通股沒有同等的權利、同等的地位和同等的機會,而這三塊沒有,就不是博弈,就是壓迫。現在流通股怎么減少大流動股壓迫的問題,而不是增加非流通股權益的問題。

  第二個標準,股權分置改革不能使流通股的現有市值減少,減少了就不是保護。我拿一個股票沒有改革之前是持10萬塊錢,改革以后變為8萬塊錢,難道是對它保護嗎?流通股現有的股票市值不能減少,只能怎么,增加了才能增加吸引力,保護流通股東的利益。

  第三個標準,大股東的權益增厚幅度不能高于更不能大大高于流通股東,而現有的方案卻恰恰像長江電力,大股東權益的增厚幅度是流通股的11倍多。如果你在這種情況下,大股東權益增厚幅度是流通股的11倍多,這時候還說保護流通股東的利益,這不是天大消化嗎?這對股權分置改革的原則和對“國九條”的嘲怒嗎?

  第四個標準,因股權分置改革所導致的供求關系的變化,不能使流通股的可預見未來遭受損失,5%以下上市的和5%以上上市的時候,如果股價還大幅度下跌,就不是保護流通股,因為股價是對未來的預期。

  這四個標準是真的保護流通股的利益還是假保護流通股的客觀標準,我認為除了這四個標準以外沒有其他的標準。根據這三個基準來看,我認為現在的股權分置改革都完全或者在相當程度上背離了這樣的基準。所以,這樣的改革是很難取得成功的。我做一個判斷,我認為股權分置改革以后所形成的G股市場,它的破壞性要遠遠大于C股市場,非流通股G股市場的價格要大大高于C股市場價格。這樣的改革,就很難產生魅力,也很難有吸引力。如果我們的股市不扭轉這樣的局面,我們的改革不趕快走出這樣的困境,股市脫是脫不住的,靠輿論封嘴也是封不住的。一個正常的股市,不可能是持續下跌的股市,不可能是與經濟走勢完全背離或者毫不相干的股市,不可能是沒有任何財富效應,投資資金退避三舍的股市,不可能是對社會資源不起任何整合作用,從而有效的增加社會財富的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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