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江企業仍在等待 外資股流通應盡快破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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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15日 07:44 中國證券報 | |||||||||
記者 永言 到昨天為止,紫江企業(資訊 行情 論壇)的投資者們已經為商務部的批文苦苦等待了一個月。 根據公告,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涉及外資法人股流通問題,需要呈報商務部批準。但
有專家指出,根據有關法律,商務部依法對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擁有審批權,而股權分置改革牽涉到支付對價后外資股比例的變動,商務部對此負有審批責任。但是,外資股在A股市場的流通屬于新生事物,流通過程中可能產生的各種復雜問題也是商務部面臨的新課題,也許正是這些原因讓商務部舉棋不定,遲遲不能發下批文。 但隨著股權分置改革的逐步推進,尤其是第二批試點結束后改革的全面推開,需要有關部門盡快就這個問題給出答案。 一方面,在滬深兩市1400多家上市公司中,擁有外資法人股的公司不在少數,這些公司在股權分置改革中必然要觸及外資股流通問題。雖然第二批試點公司中,偉星股份等用墊付對價的方式來解決這個問題,但這畢竟只是緩兵之計,目的是保證試點的順利進行,不可能作為范例推廣。而且,讓大股東墊付對價會加重大股東的負擔,這顯然不利于下一步股權分置改革計劃的全面推開。 另一方面,股權分置改革完成后,外資股在A股市場自由流通,將對現行的很多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形成突破,例如在外商投資企業中外資持有比例問題、QFII制度等等,因此,有必要對相應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進行修改,以適應股權分置改革后的新局面。股權分置改革“開弓沒有回頭箭”,腳步只會越來越快,有關部門也應當就這些問題盡快擬定應對措施,這樣,既可以為股權分置改革保駕護航,也可以使得新局面下的政策法規不至于與市場脫節。 根據《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行政機關應當自受理行政許可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做出行政許可決定。二十日內不能做出決定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十日。按照召開股東大會的日期計算,紫江企業報批已經整整一個月了,如此看來,批文下發應該不會太久了。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