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信托公司信息披露綜述與評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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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06日 09:26 金融時報 | ||||||||
編者按 從本年度1月18日中國銀監會發布《信托投資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暫行辦法》至4月30日,中國信托業完成了一項歷史性的任務———信息披露。此次信息披露的意義,不僅在于中國的信托業經歷了一次來自金融市場各方的大檢閱,更在于通過此次信息披露,中國信托業有了一個相對完整的統計數據。這些數據在加強對整個信托行業發展狀況的分析和研究,為宏觀決策提供科學依據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義。
中國人民大學信托與基金研究所全面收集了此次按規定進行信息披露的信托公司的年報,同時還收集了三家自愿披露年報的信托公司和兩家上市信托公司的年報,并將各項數據進行了歸類和統計,由此形成了《信托業綜合數據大盤點》一文,第一次比較全面、客觀、詳實地勾勒了信托業的行業面貌。今天我們將其推薦給讀者,希望引起大家的關注。 截至2005年5月25日,中國銀監會首批指定信息披露的30家信托投資公司悉數亮相,綜合數據令人耳目一新:除一家公司之外,29家信托公司全部實現盈利。盡管2004年信托業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壓力和挑戰,市場環境和政策環境變化莫測,尤其是資本市場持續低迷,股票指數連創新低,系統性風險充分顯露,給各類金融機構和證券投資帶來極大的沖擊,但信托行業基本承受住了種種壓力和考驗,交出了一份成績優良的答卷。 包括3家自愿披露的信托公司和2家上市信托公司在內,35家信托公司共實現凈利潤8.2192億多元,平均每家信托公司的凈利潤達2348萬元;33家信托公司(2家上市公司除外)管理的信托資產合計為1296.7211億元,平均每家公司管理的資產規模達到了40多億元。從而與連續三年全行業虧損的證券公司、因市場低迷而苦苦支撐的證券基金管理公司、乃至和年度虧損額達數十億元人民幣的個別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相比較,2004年信托公司的整體經營狀況,無疑成為令社會各方面均感到滿意、甚至有些意外驚喜的一道亮麗的風景。 公司治理漸入正軌結構安排尚需規范 在全部披露的35家信托公司年報中,幾乎100%具有較為完善的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的組織架構,80%以上的信托公司均不同形式的設有投資決策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及薪酬管理委員會,但也有近20%信托公司在年報摘要中并未明示設有相應的機構。 在董事會成員結構中,包括2家上市公司在內只有不足10%的信托公司設有獨立董事,包括一些股份有限公司也尚未設立獨立董事。 所有披露信息的33家公司(2家上市公司除外),共有員工2642名,平均每家公司約有員工80名,人員規模最多為158人,最少的一家為32人。平均年齡最高為40.55歲,最低為31.91歲。33家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中,從業年限超過10年(包括10年)的為95人,占全部高管人員的72%。員工的學歷結構中,幾乎超過70%的公司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從業人員均超過了50%,約有20%的公司該比例達到了80%以上,只有15%左右的信托公司中少數高管人員的學歷低于大學本科。有11家公司的高管人員碩士研究生學歷的比例超過60%,其中中海信托、平安信托、中原信托和海協信托100%為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 有21家公司單一大股東的持股比例超過50%,占全部公告公司總數的60%。其中有10家公司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超過90%(含90%),除西藏信托為國有全資之外,最高達99.2%。該類公司基本以地方政府投資為主要背景的信托公司居多,主要是以財政局、國資部門以及財政、國資控股的集團公司作為持股單位。按照持股比例超過10%即為大股東應加以披露的標準,有70%的信托公司大股東數量在3家(含3家)以下,20%信托公司的大股東數量為4家,有2家信托公司為5家大股東,海協信托公司的大股東數量最多為6家。 從各家公司披露的部門設置狀況來看,該項內容差異最大,盡管其中有各公司具體情況存在差異的客觀原因,但仍急需加以規范。首先是數量的差異性。部門設置最多的達16個,最少的只有6個,相差一倍多;其次是名稱的差異性。行使相同的職能,卻名稱各異;或者雖然名稱相似,但行使的職能和分管的業務內容卻完全不同,隨意性很大。一定程度給投資者和監管部門造成識別和操作上的模糊;第三是合規程度的差異性。個別信托公司與監管部門要求的關于固有財產和信托財產要做到部門分開、人員分開、高管分開,以及應該設置風險控制部門和審計稽核部門的要求明顯不符。 信托業務快速增長核心模式尚待構建 首批指定披露年報的30家信托公司,2004年信托資產規模共為1116.3518億元人民幣,加上3家自愿披露年報的信托公司,共計1296.7211億元。其中超過百億元的共有3家信托公司,分別是:中誠信托133.0770億元;外經貿信托121.8255億元;天津信托103.4559億元,最低的信托財產規模只有不足4億元。 2004年期末,信托資產較期初數絕對增加額前五位的信托公司為:中誠信托57.257億元;中信信托56.83億元;中泰信托47.2007億元;外經貿信托44.6559億元;上海國投38.9億元。 2004年期末,信托資產較期初數增幅超過100%的信托公司為:內蒙信托1153.9%;平安信托474.29%;湖南信托301.7%;中信信托201.38%;華信信托187.7%;新華信托155.78%;中泰信托147.81%;中海信托133.11%;杭州工商信托128%;中原信托121.27%。只有2家信托公司的信托資產規模出現了負增長。4家信托公司沒有期初數。 由于信托財產規模與信托公司支付的監管費數額直接掛鉤,因此,此次信托公司披露的信托財產規模,都是擠干了水分,去盡了泡沫的“干貨”,較為真實的反映了有關信托公司真實的信托業務規模。 35家信托公司2004年共實現營業收入23.58億元人民幣,超過億元的共有8家,包括:天津信托2.2807億元;中誠信托2.0300億元;外經貿信托1.6949億元;華寶信托1.6253億元;上海國際信托1.5529億元;大連華信信托1.0500億元;合肥興泰信托1.0322億元;山西省信托1.0199億元。而最低的信托公司營業收入只有數百萬元。 信托報酬收入雖然絕對規模和所占比例還不算高,尚不能構成信托公司的核心利潤來源,但相對增長速度十分驚人,表現出強勁的增長后勁。如中誠信托2004年實現信托報酬2963萬元,比上年增長149%。 2004年信托公司較為普遍的出現總資產大幅減少的現象,多家公司為負增長。在35家公司中有21家較2003年總資產規模為負增長,其中最高減幅為64.74%,有11家公司減幅超過20%。實質原因是2004年各家公司紛紛加大了落實監管部門關于清理原有負債業務要求的力度,力保在2005年12月31前“達標”。同時對歷史遺留下來的不良資產也進行了有效的剝離與核銷。因此,雖然表面看來總資產規模減幅較大,但實際上資產質量得以大大提高,潛在風險得以進一步化解。 綜合指標優于往年后發優勢開始凸現 2004年信托公司凸現后發優勢,綜合指標超出預期,35家信托公司共實現利潤12.5889億元,其中,占30%左右的信托公司2004年利潤總額超過5000萬元,上海國投一馬當先,共實現利潤總額1.5257億元。 35家信托公司共實現凈利潤8.2192億元,最高仍為上海國際信托,達1.0490億元人民幣,多家信托公司的人均創利規模超過百萬元。但同時也有個別公司出現了逾千萬的經營虧損。 所有披露年報公司的資本充足率狀況十分令人滿意。在14家有具體數字披露的公司中,包括內蒙古信托等在內,共有11家信托公司該比率超過了50%,前三位分別為:百瑞信托138.21%;國民信托126%;江蘇信托102.8%。有6家信托公司披露的為所有者權益比率,最高97.09%,有5家信托公司文字表明資本充足,但沒有公布具體數字,8家未披露。 首批指定披露年報的30家信托公司,就資產收益率和資本收益率水平而言,差距十分懸殊,資本收益率超過4%的共有12家信托公司,躍居首位的是一鳴驚人的杭州工商信托,高達9.77%,低于1%的有9家信托公司,一家未披露,最低只有0.3%(負收益除外);共有10家信托公司的資產收益率超過了3%,最高的蘇州信托達6.67%;而最低只有0.18%(負收益除外)。 2004年35家信托公司共計納稅總額為5.2817億元人民幣,其中營業稅1.1818億元,所得稅3.6842億元,信托稅4148萬元。其中超過千萬元的納稅大戶為17家信托公司,居前五位的公司分別為:上海國投6237萬元、華寶信托6185萬元、中誠信托5855萬元、天津信托4793萬元和華信信托2653萬元。 外部環境仍為瓶頸相關制度急需配套 所有公告年報的信托公司對信托公司業務發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均進行了十分全面和深入的分析。其中,各家信托公司對有利因素的分析,匯總起來,共涉及24個方面;不利因素匯集起來共包括28個方面。 在分析影響公司發展的主要因素時,90%以上的信托公司集中認為: 1、資產管理和專業理財旺盛的市場需求。 2、信托所特有的財產隔離等制度優勢。 3、信托產品巨大的創新空間。 4、信托公司專業高效的工作團隊。 上述四方面是信托公司發展的主要有利方面。 但與此同時,也有幾乎80%以上的信托公司認為: 1、信托登記、產品流通等配套制度不完善,相對滯后。 2、市場競爭機制不健全,與其他金融機構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公平競爭,監管標準不統一。 3、信托發行規模制約過多,產品供給形成瓶頸,難以形成規模效應。 以上三大因素是目前制約信托公司發展和信托主業成為信托公司主要核心盈利模式的主要障礙。 資產質量有所提高信托資產運行良好 各家信托公司均采取了較為系統和嚴謹的風險管理措施,遵循“事前預防,事中監控,事后補救”的原則,加強識別和評估可能發生的風險及其影響程度的能力,建立和完善風險管理制度,實施嚴密的工作程序及控制系統,制定相應可行的危機處理計劃,成立風險控制委員會,在授權范圍內對公司重大事項的風險進行評審,檢查指導公司日常風險管理工作,從而提高公司對各種風險管理的防范意識。 在上述風險控制措施的基礎上,各家信托公司的資產質量得以穩步提高,以自營資產為例,全部披露公司正常類自營資產占資產總額的比例平均高達79.11%,而損失類平均只占1.98%。披露公司中30%以上的信托公司的損失類自營資產額為零。次級以下自營財產合計規模不足5000萬元的信托公司共有16家,占到近50%,超過億元的有11家,最高已達近4.5億元。次級以下資產合計占比(次級以下自營資產合計數/資產總額)超過20%的公司有6家,最高達40.59%,應引起有關公司的高度關注,并采取積極有效的對應措施,對可能產生的風險加以防范。 信托財產的運行狀況也較為平穩,在2004年全部到期終止兌付的信托計劃金額共計343.2857億元,信托合同22718份(1家未披露),其中只有11筆共計1000余萬元形成信托財產損失,99%以上均運行良好,按期足額兌付。2005年預計將有600億元-700億元規模的信托計劃到期終止,需要兌付,各信托公司將迎來回歸主業以來第一個兌付高峰年,因此,現有存量信托財產的良好運行和信托公司縝密的風險防范措施以及兌付安排,就成為2005年信托公司經營和主管部門監管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在2004年全部終止的信托合同中,平均預計收益率最高為5.6%,最低為2.24%。而從平均實際收益率來看,運營效果十分理想,除三家公司較預計收益率略低之外,其他公司均高于或者持平預計收益率,最高平均實際收益率前三位分別達20.40%(單一、集合類加權平均)、10.16%、6.12%,十分驚人。當然多數公司基本處在3%-5%區域之間的水平。 原有負債清理成果顯著個別公司提前完成任務 按照中國銀監會的要求,2005年是全部信托公司完成歷史負債清理工作的最后期限,因此許多信托公司將這一工作列為今年十分迫切的工作重點。在2004年首批指定披露的信托公司加上2家自愿披露的信托公司,共計31家信托公司中,共有13家公司不同程度的對原有負債業務的清理情況進行了披露,2004年,該13家信托公司除3家未具體披露數字外,共完成原有負債業務清理規模85.1768億元人民幣,尚存余額24.9655億元。 杭州工商信托、天津信托、國民信托、中海信托、聯華信托和中泰信托已經提前全部或者基本完成了對原有負債的清理任務。杭州工商信托2003年和2004年分別清理了3687多萬元和1156多萬元的原有負債,一舉實現零余額。又如新疆信托在2004年一年內清理原有負債業務規模達10億余元人民幣,完成比例已達97.22%。 個別信托公司2005年12月31日“大限”之前,如無法完成徹底清理原有負債業務的剛性要求,仍存在遺留負債問題,從而觸及監管層制定的監管底線,有可能受到較為嚴厲的處罰。 關聯交易居高不下相關風險需予關注 關聯交易問題始終是信托業十分突出且爭議較大的一個問題。根據年報披露的數據來看,多家信托公司與大股東間發生關聯交易與資金往來的現象較為突出,33家披露公司(不包括2家上市公司)關聯交易總額計328.4309億元人民幣,涉及關聯方數量225個,共發生關聯交易64筆,關聯方未償還額累計5752萬元,沒有發生為關聯方擔保墊款的情況。其中關聯交易總額超過10億元人民幣的共有8家信托公司,最高達97.4941億元,最低也達10.8508億元。 尤其應引起關注的是,信托公司以信托資產與關聯方進行的關聯交易,2004年33家信托公司信托財產與關聯方的交易額期末合計數共計159.2959億元人民幣,幾乎占全部披露公司關聯交易總額的50%以上。2004年對關聯方發放的貸款規模增幅達69.7%,投資總額增幅更是高達781.8%,顯示出較為迅猛的增長趨勢。 與此同時,還有4家信托公司沒有發生或者沒有披露關聯交易額。與上述情況形成鮮明的反差。 信托收入穩步提高人均利潤高居前列 從披露公司公布的數據來看,信托報酬的規模還未形成較大規模,尚無法成為支撐信托公司收入的主要利潤來源,但增幅十分驚人,多家公司實現翻番的增長速度。充分體現出在“一法兩規”框架下經過廣大信托公司的探索創新,信托公司的業務結構回歸信托主業,取得顯著成績和巨大潛力。 從信托公司整體的信托報酬率水平來看,還基本處在一個相對較低的水準上,個別公司因特殊因素超過了3%,多數公司的平均水平在2%以下。可統計的33家公司中,近一半信托報酬率在1%以下,約有1/4的公司信托報酬率均在0.5%以下,去掉最高和最低兩個非可比因素之外,信托報酬率簡單平均約為0.99%。以33家信托公司2004年信托資產規模共計1296.7211億元計算,全部30余家信托公司的應收信托報酬約為10億余元,平均每家公司為3000萬元左右。在目前信托產品還只能以私募性質發行銷售,短時間內還無法形成規模效應的條件下,如此水平的信托報酬率還無法支撐信托公司的生存和發展。個別信托公司由于產品的科技含量少,缺乏有效合理的產品創新,故只能降低報酬水平,甚至平均只有千分之幾,這不但對公司的生存和長遠發展形成不利因素,而且與信托公司本身承擔的風險也不對稱。長此以往,還會影響整個信托業的聲譽和形象,干擾信托市場的價格秩序,形成不當的惡性競爭。 信托公司作為金融機構的四大支柱之一,雖然整體行業規模相比之下稍顯不足,但人員精干,包袱輕,綜合素質高,50%以上的從業人員均為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同時也成為信托公司的一個特有優勢。在信托公司的人力資源發展戰略中,相當一部分信托公司選擇了精英戰略,不片面追求員工規模,盲目搞人海戰術,全行業每家公司平均只有80余人。因此,2004年信托公司的人均創利水平,成為眾多經濟指標中最為亮麗的一道風景,完全可以和其他任何一類金融機構相媲美。33家信托公司中,共有9家信托公司人均利潤規模超過百萬元,最高為138萬元;有8家人均利潤超過40萬元,最高為76萬元;不足10萬元的只有10家信托公司。 首批指定披露年報的信托公司,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規定的要求較為圓滿地完成了首次公開亮相,成果是顯著的,由于沒有現成的模式可供借鑒,在首次信息披露中存在某些瑕疵也在意料之中。毋庸諱言,此次信息披露也確實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如統計口徑不一、披露內容不一、與“管理辦法”要求不符等,與及時性、全面性和真實性的標準尚存一定差距,有待在今后工作中進一步完善和規范。 (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信托與基金研究所執行所長、博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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