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是社會正義測驗場 股權分置意味著一股獨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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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16日 09:00 中國經營報 | |||||||||
作者:劉軍寧 在4月13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一項重要內容便是討論《證券法》實施情況及修改的有關問題。修改將突出保護社會公眾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哈耶克的恩師、著名經濟學家米塞斯在被問及如何區分公有制與非公有制、計劃經
應該承認,在典型的市場經濟國家,米塞斯的答案是完全正確的。股票就是財產權的憑證,是以市場定價的交易方式獲得的。股票市場就是股票的定價場所,是股權交易流通的地方。沒有股權的交易和因此帶來的股權流動,就沒有股市。作為社會公眾廣泛參與的市場,公平是股票市場的基石。而衡量公平的尺度就是對作為財產權的股權加以同等有效保護的程度。因此,股市以及對股權的保護,遠不止是經濟利益上的事情。股票市場是財產權、經濟自由和社會正義的測驗場。 在典型的市場中,交易的前提條件是存在平等的交易雙方。但是,中國的股市卻是一個典型的單邊市場。一股獨大就像絕對權力一樣,必然導致腐敗,必然侵犯到流通股民,尤其是小股民的利益。在這樣的單邊市中,當事方、立法方和監督方角色混淆。所以,左手怎么能監督、懲罰右手呢?有,也是象征性的。于是,權力的邏輯就取代了市場的邏輯和財產權的邏輯。 拿近來議論紛紛的“股權分置”來說,股權分置的最大危害在于它極其嚴重地侵犯了普通股民的財產權。股權分置,意味著國家有獨立于股民之外的利益。股權分置,就是財產權的分置,就是國家股權與公民股權之間的差別待遇,完全破壞了對財產權應該加以同等保護的原則,導致流通股民的財產權必然受損。流通股股價高,非流通股股價低,兩者收益權卻相等。一旦中小投資者明白了其中的陷阱,他們不可能不全力抵制。由此,中國股市也陷入了嚴重背離宏觀經濟的漫漫熊市。 股權分置意味著一股獨大的制度化。非流通股權與流通股權的不平等,造成了流通股權的歧視和侵害。非流通的股權是以政治權力為依托的股權。其特權含量高于流通股權,價格低于流通股權,回報索取權與流通股權相等。這對流通股民就造成了嚴重不公。不許流通的非流通股就像是計劃經濟時代副食商店櫥窗中只能看不能買的名酒名煙。只有店主私下可以“協議轉讓”給關系戶或朋友,普通百姓只能望“貨”興嘆。 有人反對解決股權分置,理由是主張解決的人是為了迫使政府向非流通股民“讓利”。實際上,解決股權分置,不是為了迫使政府“讓利”,而且為了流通股民的股權作為財產權得到真正的保護。而且,保護財產權已經寫入了我國《憲法》。因此股民要求保護自己的財產權是天經地義的,政府保護股民的財產權是責無旁貸的。有人認為要求解決股權分置是為了人為地制造牛市。實際上,解決股權分置,是為股票市場創造應有的公平的市場環境,回到起點平等的出發點。 最近,證監會在解決股權分離問題的立場上小有松動,單邊主義的中國股市冰山上,終于出現了一絲裂痕,但是離徹底消融還有很長的距離。看上去有道理的解決方案中仍然有很多陷阱。爭取對股權和其他財產權的有效保護,仍將是一條漫漫的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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