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就是好 以ETF形式一攬子解決股權分置問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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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13日 03:25 第一財經日報 | |||||||||
任承德 “簡單”就是好 對現在的一些解決股權分置的方案,個人觀點認為,可操作性不大。還原發行的最初狀況,違反歷史原則,沒有人可以判斷當時價格的合理性;而基于獨立上市公司的方案,無
我們所要尋找的方案需要的是大原則,而不是糾纏在細枝末節上。我們需要設定這樣的計劃:原則清晰,操作簡單,通俗易懂,損失分擔,不留后遺癥,過渡期短。已有的數千個方案表明不可能尋找到為絕大部分參與者(投資者、融資者和管理層)所滿意的方案。 利用ETF的一攬子解決方案 在原則確定以后,要有一個一攬子的解決方案。一攬子的方案各方都會有所損失,但是總的社會成本降低了。 我們以2001年7月1日為例,當時非流通股所占比例約65%,流通股占35%。由于絕大部分上市公司是國有企業,并涉及上市公司控股地位,排除具有國家戰略意義資源的上市公司,把非流通股整體打包,一部分劃歸投資者(選擇劃歸的投資者必須確定一個分割的時點),一部分由控股股東和社保資金分配,而劃分的比例是可以討論的,國家可以選擇繼續絕對控股或相對控股。不同成分非流通股股權同比例劃歸。以臨界點控股51%計算,65%至51%的部分劃歸流通股股東,余下的51%由控股股東和社保資金分配。 由于整個市場的凈資產遠較個股凈資產有意義,劃歸流通股股東的可以凈資產方式配股,或統一商定價格實施,甚至可以送股。控股股東和社保基金的劃分比例由雙方商定。 具體操作上,可以通過ETF模式來解決打包并劃分的技術問題。分配給各個股東的ETF,同股同權按期(如10年,每年10%)取得流通權。 本方案具體原則 1、本方案用于統一解決國有股(包括國有法人股)的全流通問題,其他性質非流通股的全流通解決方案的確定,可參照本方案進行。 2、由控股股東和流通股股東商定劃轉比例和方式; 3、由控股股東和社保基金商定劃轉比例和方式,僅限國有股和國有法人股; 4、確定受讓非流通股的流通股股東界定。只要在“市場化詢價”以前開戶的界定都涵蓋,扣除已開上海和深圳股東賬戶但沒有一次操作的,并扣除當時的不規范賬戶; 5、確定參與上市公司名單:“市場化詢價”前后是極重要的分水嶺; 6、國家管理部門決定不參與劃轉的國家戰略資源企業名單,不參與劃轉企業無流通權; 7、國有法人股視同國有股,歷史轉讓股份視同非流通股; 8、開設權證交易協助投資人實現ETF轉讓; 9、按當時新股發行價格購買的其他法人股視同流通股; 10、建立集體訴訟制度; 11、打包ETF具有繼承權,不受國家后續法律限制,如稅收等; 12、B股市場原則相同于A股,現有B股劃入A股,原B股外資流通股股東只能賣出; 13、限期解決:所有工作限定在3個月內完成; 14、3個月內立即停止非流通股股權轉讓,停止B股外資法人股轉讓; 15、宣布按市場化原則管理市場; 16、新股發行短期內暫停,以后新股發行同步實現全流通; 不會出現國家戰略資源流失 2005年2月22日是實施“新股市場化詢價”前的最后一天。到2005年2月22日為止,滬深股市發行A股1353家,其中非流通股占69.3%,流通股占30.7%。市場損失方面,以2001年7月1日之前上市公司為例,至今流通市值損失約8800億元。 本方案中國家需要付出的不是有形成本,如果是配股方式,實質是獲得了收益,如果是送股,也只是賬面的轉移。流通股股東獲得一次性補償,得到的也不是有形的資產而是股權,但總和不應超過8800億元。這種付出,不是簡單的補償,而是對歷史的承認。對非流通股股東,和解決銀行問題相比,代價要小得多,而且可獲得直接全面的問題解決。 對大股東的控股地位,1300多家上市公司中只有198家控股權在50%以內,其中只有14家控股權在30%以內,所有198家都屬于競爭性行業。因此總體不可能出現國家戰略資源流失的現象。 股權的收購兼并將伴隨著股權分置問題取得突破,市場將被有效激活。如果能配合實施社保基金的ETF持有部分以一些簡單措施(如大額交易),資源配置功能將可促進市場發展。 不必對市場資金有擔心。當市場真正步入價值區域后,市場將會有足夠的承接力。目前市場啟動之初,分步流通的比例可以較低,但隨流通量的增加,市場規模將隨之擴大。(作者單位為銀河證券上海總部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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