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萬新今年第三季度受審 可能獲輕判不超過1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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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01日 11:51 南方都市報 | |||||||||
德隆系總負債高達570億元,其靈魂人物可能獲刑5至10年 - 新聞追蹤 德隆旗下資產在華融手中的重組繼續進行,而法律對德隆系高層的清算日期也逐漸臨近。本報記者最近獲悉,德隆系靈魂人物唐萬新將于今年第三季度受到審判。據專家分析,
根據華融提供的數據,德隆系總負債高達570億元,其中金融負債340億元,實業負債230億元。其中金融資產的處置目前暫時停頓,特別是個人債權的甄別還需監管部門的操作指導意見;但實業資產的清理加速進行,ST重實(資訊 行情 論壇)近日公告稱,公司有可能被債權人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本版前日曾報道)。 唐萬新可能僅獲輕判 唐萬新從國外返回幾個月后即被羈押于武漢一看守所,與其同處一地的還有德隆系的數百號中高層。圍繞唐的罪狀與刑期,業界有各種說法,但最近記者獲知,唐將于三季接受審判,而被控的罪名主要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按照這一條款量刑,取“情節特別嚴重”來判決,唐所獲刑期也不會超過10年。 著名學者鐘朋榮曾對媒體表示,德隆現在連請律師的費用都沒有,要湊錢請律師。為此,唐萬里找其商談,策劃寫一本關于德隆的書,以該書的稿費來付律師費。不過業界認為這種說法過于夸張,此種舉動的初衷或許是為了博取公眾的同情,但德隆也不可能落到連律師費都出不起的地步。 鐘朋榮一直以來都在不遺余力地為德隆的產業整合思路喝彩,即便是在德隆東窗事發近一年之后的現在,他仍然堅持“德隆是為了做實事而違規,我們應寬容地對待德隆和唐萬新”。實際上在投資咨詢界不少人持與此相同的觀點,他們傾向于“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較為適合指控唐萬新的罪名。 根據《刑法》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就單項處罰來說,唐所獲刑期最高不會超過10年。 主要將以兩大罪名起訴 而以為中小投資者打官司出名的上海律師嚴義明則認為,如果到目前為止,德隆在金融領域的行為能夠證實的話,唐萬新被起訴的主要罪名將是“集資詐騙罪”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從法律規定上比較,“集資詐騙罪”顯然比“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更為嚴厲。《刑法》關于金融詐騙罪的條款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實際上目前很多個人債權人在和華融資產管理公司談判債權收購時,直指德隆欺詐性融資,雖然他們當初是在自愿的情況下與德隆簽訂委托理財合同。 嚴義明對本報記者透露,德隆曾來人聘其作為唐萬新的辯護律師,但他予以拒絕。他在談到其中原因時稱,他之前就公開表示如果僅以非法集資的罪名指控唐萬新,是在避重就輕,“兒戲法律”,如果接手此案,于理不公;另外,他認為他要繼續為中小投資者維護權益而努力。 個人債權收購成難題 據《證券市場周刊》報道,目前華融托管的德隆系個人債權已經進入收購程序,但是大批三方監管委托理財的投資者至今沒有甄別。由于無法界定大量購買老三股的三方監管資產是否為挪用,華融暫停了個人債權的甄別,目前正向監管部門請示出臺甄別細則。 據悉,德隆系的債務其實早在2004年10月就已經初步調查出來,德隆系控股、參股企業有200家左右,其中上市公司5家;德隆系控制和關聯的金融機構有:證券公司7家、信托投資公司3家、租賃公司2家、城市商業銀行4家、保險公司2家。金融機構中,3家高風險證券公司,負債220億元,其中個人債務缺口48億元(含客戶證券交易結算資金缺口14.6億元);3家高風險信托投資公司負債120億元,其中個人債務31億元。這6家高風險金融機構的個人債務合計79億元,涉及17個省(區、市)。除了高達340億元的金融負債,德隆系實業部分的負債也高達230億元,其中主要是11家債權銀行的貸款167億元。 在這些與德隆的金融公司簽訂的第三方監管委托理財合同中,許多是很多個人投資者將資金集合在一起,以其中一個人的名義與德隆系金融公司及第三方監管券商簽訂三方合同,或者是單位借個人的名義交與德隆委托理財。在這些資金集中到德隆手里以后,大多被用于炒作德隆老三股,但購買老三股的個人證券賬戶卻并不是這些個人債權人所有。由于情況的復雜性,現在華融即使同情債權人,也不能在無明確標準的情況下,對債權人進行承諾。 華融等待具體指導意見 對于個人債權收購辦法,華融認為其只有執行權,而執行過程中出現的特殊情況,必須等證監會等有關部門有明確的指導意見方能行事。現在華融已經停止對三方監管委托理財債權的甄別,正在與相關部委進行協商,爭取得到更為明確的指導細則,加速債務處理,推進德隆系的重組。 據報道,在2004年11月央行等四部委公布的個人債權收購辦法之前,國務院高層在召集17省市負責人開會的時候明確指出,個人債權包括大量違規或按規定應自擔風險的投資類業務。三方監管正是國務院領導所說的自擔風險類的投資業務。債權人認為,如果用個人集合賬戶直接買股票的話,這樣就屬于產權明晰,而德隆系公司用的其他不認識的人的賬戶買股票,資金明顯被挪用。由于債權收購過程中雙方存在嚴重分歧,華融只能等待證監會等部門出臺更詳盡的解釋。 本報記者 陳家林 上海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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