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生:中國股市面臨大變革(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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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31日 14:29 新華網 | ||||||||
跳出流通股、非流通股博弈的習慣思維 股權分裂,或者說同股不同權的股權分置是中國股市的最大國情和深層矛盾的核心,已經成為越來越多的人的共識,但這個問題遲遲不能突破,確實反映了我們在解決這個問題的途徑上還存在著迷茫和誤區。
在解決股權分置問題上最初占優勢、現在尚有一定影響的思路是凈資產理論。其依據是說非流通股的發起人股東用一元的每股凈資產圈來了5、6元的資金,因此是對流通股股東權益的侵占。因此主張用歷史成本法對二者產權重新劃分和定義。折衷者主張用上市后的每股凈資產作為非流通股股權的定價基礎,來進行非流通股的縮股。在部分股價跌到凈資產后,這種主張的聲音小了很多,但仍然被不少人作為流通股股東應當得到補償的經濟依據。這一理論的誤區在于混淆了資產溢價(這是全世界的公司上市時多少都會發生的共同現象)和流通溢價(這是在中國同股異價市場上發生的特殊情況),并沒有經濟學或法律上的依據,這樣當然也不可能取得共識。因為中國股市股權分裂的實質是流通股、非流通股的產權定義不清,而不是定義錯了(那樣就容易糾正了)。正是這個產權界定不清,犯了經濟學的大忌,造成了大家的多輸,也是流通股股東有苦無法說、有冤無處申的根源。 后來大家逐步認識到,用政府干預規定統一指標不會是解決問題的正確出路。人們對用市場化分散決策的辦法來解決問題開始形成共識。但正是在這個突破股權分置臨門一腳的地方,我們又遭遇了另一條岔口,這就是現在被稱為不設原則、分散決策、分類表決、試點推進的思路。這個思路由于迎合了管理層回避矛盾和責任的潛意識,又受到大戶和中介機構的青睞而大力推崇,目前已經成為受到倡導的主流思路。遺憾的是,這條思路的統治,不僅影響了對市場化解決途徑的積極探索和爭鳴,而且恐怕是一個更大的誤區和陷阱。 首先,由各個上市公司流通股與非流通股股東分別進行一一談判并不是市場化的解決辦法。市場經濟發揮作用的前提條件是買方和賣方的多家競爭。雙方各處于壟斷地位的一對一談判正好是市場失效或失敗的地方。因為鎖定的一對一關系使雙方的討價還價失去了競爭性替代(即你不同意,我可以找別人)的市場基礎。這時談判結果沒有穩定的均衡解,你得我失的利益之爭注定了這類談判一定是極為艱難和曠日持久的,而且經常以談判破裂而告終。例如,一個即使按國際標準也算低估的、動態市盈率在10倍以下優質公司的控股股東很難有理由在股權上再做任何讓步,但沒有事前的大額退讓,流通股股東很難敢去面對一個大盤股全流通的恐懼和風險。 其次,上市公司是公眾公司,其天然分工就是大股東用手投票,小股東用腳投票。現在非要小股東也用手投票,結果必不理想,還會鬧出許多怪事來。而且這時候的代表權或談判權一定只是落在流通股的大股東如基金和大戶手中。在基金云集的上市公司中,基金管理人的利益更多地與所管的基金規模相關,并不總是廣大流通股股東利益的忠實代表。在大多數沒有基金參與的上市公司中,流通股的代表權和談判權更是會落到一些神秘莫測的大戶手中。信息的不對稱、初步方案披露到股東大會分類表決通過或否決的各種可能性,將會成為投機操縱的肥沃土壤。 再次,我國上市公司構成的一大特色,就是國有控股占多數。因此分散決策固然省卻了證券主管部門的麻煩,但不能改變國有出資人仍然要統一決策的實質。因為國有出資人仍然必須制定統一的原則去參與談判,而不能讓各個企業的代理人自行其是,這樣不僅進一步縮小了談判的空間,也使得所謂的分散化決策帶有很大的虛假性。 最后,主張用分散化的各家自行談判來解決股權分置的人們,知道這將是一個很長的過程,因此倡導用試點的辦法來推行改革。其實這也是大有疑問的。證券市場是一個高度信息化的市場,本來是不能或不存在所謂試點的。因為只要一個可以仿效的樣本一出,其它所有的模式也就給定或可以預期了。但由于不設原則的個別談判結果可能大相徑庭,人們不能推斷一家談判的結果就會被其他人仿效,這樣會使市場長期處在不確定性和動蕩之中。有人用農村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成功,來論證這種不設原則、分散決策的可行性,這恐怕也是一個很大的誤解。我國農村改革的最大成功之處,是在總結了基層和農民的創造后,按簡明的統一原則即“統分結合”,保持集體所有、按人口分田包干到戶在全國廣泛推行的結果,從而避免了各行其是的可能混亂。 應當指出,在有人已經聲稱業界已經就分散決策、分類表決,試點前行的改革思路達成共識的時候,我在這里重復自己一貫的反對意見,并不是固執己見。因為在國有股減持以來經過反復的試錯,慘痛的教訓和嘗試了幾乎所有的救市手段之后,業界、理論界和政府部門終于認識到,簡單的救市或調控措施是解決不了股市問題的,只有校正股市深層矛盾,特別是解決股權分置這個根本問題才是發展、振興和規范股市的康莊大道。這個共識來之不易。如果我們草率地用貌似市場化的分散決策把改革引入另一個沼澤,從而破壞這個可貴的共識,打碎大家本來已經抱有的希望,或者如過去的國有股減持一樣,試出難以收拾的局面,那就太遺憾了。現代證券市場是金融創新最活躍的領域,我們沒有必要在市場化改革的豐富選擇門口,非走強迫談判達成一致的岔道而誤入歧途。 有人說,為解決股權分置,我們過去曾經征集了幾千種方案,再討論下去也不會有結果。但他們不知道過去的方案再多,絕大多數都是非市場化的方案,需要政府人為地規定這樣或那樣的比例或尺度。在為數不多的市場化方案(包括我提出的方案)中,又局限在流通股與非流通股雙方的博弈,強制非流通股股東必須讓度或從流通股股東那里贖買自己的權利,這樣既得不到經濟學理論和法律上的支持,也很難達到利益上的平衡。因此,現在恐怕是我們跳出流通股與非流通股二者討價還價的思維方式的時候了。 [上一頁] [1] [2] [3] [4] [5]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