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過2004之機構:基金業好戲連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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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21日 16:51 證券時報 | ||||||||
2004年就要過去,回望基金業,規模翻番、基金法實施、第三代基金產品——交易型開放式基金面世,可謂是基金市場好戲連臺的一年。 規模大躍進 到第三季度末,中國證券投資基金的規模已超過3200億,2003年年底還只有1600多億
今年年初,開放式基金的首發規模經歷了一次大飛躍,3月成立的海富通收益和中信經典配置的首發規模大躍進似的突飛猛進,兩只基金均超過了100億。 除了基金首發規模大增外,基金的持續銷售在今年也有突破,這表現在貨幣市場基金上。貨幣市場基金面世以來,一直受到市場歡迎,部分基金的規模穩步上升,出現了開放式基金少有的從首發開始規模逐步擴大的局面。到目前,招商現金增值基金、華安現金富利、南方現金增利三只基金的規模已過百億份,而南方現金增利的規模在近期已超過200億,成為首只規模超200億的基金。 不過,基金發行困難的局面繼續持續,并有加重之勢。首發規模十億份以下屢見不鮮,個別股票基金的最新份額已低于5億,更有個別債券基金的最新份額有跌破1億份的危險。 配套措施逐步完善 6月1日《證券投資基金法》實施是今年基金業的頭等大事。這部基金法建立在過去五年基金行業內的實踐與教訓上,解決了過去法規中存在的一些問題。這部《基金法》是保護投資者利益的法律,它不僅明確了縮減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范圍,嚴格規定基金管理人的條件、資質及其高管人員的條件;對持有人的權利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基金法》生效后,這些權利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個人投資者如果作為基金持有人,可以在《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規的框架下,解決可能出現的投資糾紛,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隨著《基金法》的出臺,中國證監會又制定并出臺了一系列的配套法規,使整個法律體系完善健全。這一系列配套法規包括:《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行業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等辦法。到12月6日,托管資格管理辦法正式出臺后,6個配套法規全部頒布并實施,自此,中國基金業終于有了一套完善健全的法律法規。 此外,2004年也是基金政策走向寬松的一年,商業銀行被允許組建基金公司,基金公司管理私募基金也提上議事日程。 銳意創新 2004年是基金規模大發展的一年,是基金政策法規逐步完善的一年,同時也是基金業大力創新的一年。一個全新的交易平臺、一個全新的基金品種都在2004年出現。 LOF是由深圳證券交易所主導的創新,LOF為開放式基金提供了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平臺,由于LOF可以用在任何一只基金上,被認為是一個消除基金折價的良方。10月14日,南方基金公司發行的南方積極配置開放式基金首次利用LOF平臺,首發規模為35億多份,其中三分之一是通過LOF系統募集的。此后,博時、中銀國際等基金公司都利用LOF平臺進行發行。 11月底開始發行的由華夏基金公司管理的上證50(資訊 行情 論壇)交易型開放式基金則是另一創新,這是中國首個ETF,是跟蹤上證50的指數基金。ETF與LOF一樣,都是讓開放式基金在交易所上市,不同的是,它更多的是一個基金產品,而不是交易平臺。目前首只ETF正在發售中。(榮 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