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證明更大權力腐敗空間 王小石案懸疑漸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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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29日 10:57 《全球財經觀察》 | ||||||||||||
隨著調查的深入,王小石被捕所引發的疑問,不僅沒有得到解答,反而變得更加撲朔迷離 文|王一塵 “經過改革和完善,中國證券發行機制已經走向透明,諸如買賣發審委委員名單之類
隨著調查的深入,關于這位證監會發審委工作處副處長被捕所引發的疑問,不僅沒有得到解答,反而變得更加撲朔迷離。 11月3日下午,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反貪局兵分兩路,一路向東前往中國證監會,另一路則向北至北京匯賓大廈。他們的目標分別是:證監會發行監管部官員王小石以及北京華章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執行總裁林碧。 其中,林碧涉嫌行賄,而王小石則涉嫌受賄。事實上,他們所牽涉的正是同一案件。數月前,一位名叫張紅的北京女士向西城區檢察院實名舉報了一起行賄受賄案件。檢方經過多方調查后決定抓人。 作為西城區檢察院的自偵案件,其難度之大,涉及單位級別之高,關系之復雜是前所未有的。這里的檢察官們顯得非常謹慎而小心。他們已經對王和林的住處進行了搜查,但所獲甚少。《全球財經觀察》得到的消息是,王的妻子以及林的弟弟都跟檢方進行了溝通。 檢方的一位不愿具名人士在接受《全球財經觀察》采訪時說,案件的焦點是,王小石的行為究竟能否構成受賄罪,也就是說,“他到底收沒收錢,收了多少錢,在什么情況下收的,有沒有為別人牟利?” 按照中國法律規定,受賄罪的構成要件是,收受他人財物并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目前檢方仍在為此而忙碌,這個階段預計還要持續若干個月。因此,王小石案開庭至少要到明年年初。 目前看來,一直傳言中的林和王曾合開公司的可能性越來越小,因為林在福建福州有一家家族式的公司,其法人代表為其弟林海,還有一位自然人股東為其前妻張紅,另一位股東就是林本人。這家公司業務蕭疏,甚至沒有去做2003年的年檢。據了解,其2002年期末資產總額43.19萬,負債總額17.31萬,營業額31.8萬,虧損額24.12萬,對外投資僅20萬。 外界猜測,這家公司可能是林和王的秘密資金通道。有證據顯示,在2002到2003年年中,二人過往較多。王小石自2002年年初就因工作需要以原職身份到深圳證券交易所辦公,而林碧則在同一時期長期留守深圳。 雖然林在福州的企業每況愈下,但是林的日子仍然過得不錯,由于種種業內共知的原因,林在投行界的名氣也越來越響。因此,2003年下半年林到北京后,就到北京華章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任職。 巧合的是,此時王小石也因工作調動從深圳回到北京。之后2004年,由于發審制度做出調整,發審委員名單開始公布,王喪失了他的職位所擁有的大多數牟利空間。 目前,檢方已經派人分赴外地調查取證。隨之,案件已經越來越展開它真實的荒謬性——王小石以一個小官僚的尋租可能性證明著更大的權力腐敗空間。在王被拘前后,不能證實的消息稱,已有原發審委委員被傳訊,甚至可能已被拘捕。 根據《證券法》規定,發審委是股票發行上市的最終審核人。參加具體某一股票發行申請審核會議的,通常為9名發審委委員,由他們組成一個專門的審核小組。通常,同意票數達到出席會議委員人數的2/3,股票發行申請即獲通過,俗稱“過會”。 2004年之前,為防止“走后門”,審核委員會名單保密。這種制度安排恰恰制造了“公關”的機會,大量的證券公司為了尋找和買通審核委員會成員不惜重金,其金額往往超過千萬。 王小石作為發行監管部發行處副處長,負責與發審委聯絡,拿到發審委名單條件便利。 雖然,王沒有審批的權力,但是他卻是這些委員名單最早知情的人員之一。這樣的名單就像地下公關的“指南針”一樣,指引著他們投其所好“攻關”發審委委員。而他們為此付出的代價僅僅是20萬左右的價錢。有意味的是,此類“公關”活動從未曝光,但在業內幾乎人盡皆知。王小石可能成為第一個揭開蓋子的人。 王小石涉嫌受賄被捕后,國務院及中央金融工委相當重視,采取措施徹查證監會一些部門。 這些措施包括,金融工委成立專門小組進駐證監會,分頭約談各部處正副級負責人,要求對各所轄工作展開全面自查,15天內上交書面報告;重點對發行監督部及發審委工作處所有人員進行一對一排查,并將排查報告與所負責的發行上市企業連帶隔離核實;包括新發、增發、轉配在內的所有融資工作全面無限期停止,期間不再接收各類融資的企業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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