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諫言股票發行注冊制 證監會愿不愿意放權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24日 11:58 北京晨報 | |||||||||
“王小石案”引出對股票發審制度改革的思考,金融學者倡言股票發行注冊制。 “王小石案”導致人們對內地證券發審制度的深刻質疑,人們普遍認為是證監會權力過于集中以及對股票發行的壟斷,導致了“王小石”、“財經公關”、“買賣發審委委員名單”等現象的出現。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中心易憲容昨天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只要管理層下決心對股票發行制度進行改革,類似“王小石案”就可以避免。 股票發行注冊制 從根本上杜絕腐敗發生 易憲容對于證監會工作人員出事,并不覺得驚奇。 他認為,從市場的準入、規模、范圍到市場規則等都由證監會制定,一個權力如此之大、利益如此誘人的機構,如果沒有有效的監管與約束,在任何一個環節上都有可能產生權錢交易的問題。 “歐美、香港等證券市場的股票發行制度基本上都是實行注冊制,只要企業達到交易所制定的相關的上市標準,就可以上市”。據了解,在這種制度下,證監會只負責注冊,并對申報公司上市文件的全面性、準確性、真實性和及時性作形式審查,而發行公司股票的良莠則留給市場來決定。 易憲容介紹說,實行注冊制,證監會只需要監督企業是否把信息披露清楚,至于信息的真實性,由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券商投行去負責。證監會沒有了壟斷新股發行的權力,就可以避免出現腐敗的情況。 內地實行注冊制 關鍵在證監會能否放權 那么內地證券發審制度現在是否可以改成“注冊制”呢?易憲容表示,完全可以,“關鍵在于管理層有沒有決心改,證監會愿不愿意放權”。 據了解,在歐美、香港,資本市場上的交易行為與其他商品市場沒有什么差別,老板自己來決定公司是不是要上市,然后只要有投行愿意承銷,公司的財務等狀況達到法律規定的標準,就可以發行上市。 交易所負責對公司上市資格進行把關,如果發現不達標之處,公司可以繼續完善,直到達到了法律規定的門檻。 而股票的發行價格則由買方決定,也就是市場定價。承銷商一般根據路演的訂購率確定新股發行價。晨報記者 王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