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證券蘭州民百案玄機重重 陳忠聯苦肉計告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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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25日 13:05 21世紀經濟報道 | ||||||||||
實習記者 華觀發 本報記者 朱江 北京報道 如果不是那兩份看似平常的材料,光大證券原廣州中山二路營業部總經理尹敏“替罪羊”的命運肯定難以更改。 即便是ST英豪科教(600672.SH)董事長陳忠聯愿意充當“污點證人”,光大證券自揚家丑,將涉案2.47億元的巨額資金挪用事件公之于眾,涉案各方的命運還是頗具戲劇化地發生改變: 尹敏終于可以長舒一口氣,做好“重新做人”的準備; 陳忠聯此前導演的“丟車保帥”大戲很可能會是竹籃打水一場空,曾經讓其風光無限的ST英教(資訊 行情 論壇)(600672.SH)和英豪學校命懸一線; 而光大證券“虎口脫險”的如意算盤,業已受阻,其原先通過變賣凍結股票、收回變現款項以挽回大部分損失的計劃極可能落空。 相反,一些被陳忠聯(英豪學校)所染指的其他證券公司及其背后的第三方出資人,在被一審判決幾乎掐斷命脈的時刻絕地反擊,并殺出一條血路。 2004年6月10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理尹敏涉嫌挪用資金罪一案時,認為原審判認定被告人尹敏犯挪用資金罪的事實不清并依法作出終審裁決:撤消廣州市東山區人民法院(2003)東法刑初字第460號刑事判決;案件發回廣州市東山區人民法院重新審理。 上述被撤消的判決于2004年3月8日作出,該判決認定尹敏犯挪用資金罪成立并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凍結的相關股票變賣后所得款連同贓款一并發還給受害單位光大中山二路營業部,不足清償部分,責令由被告人尹敏負責清償。“顯然,廣州中院已清楚地看到了一審判決存在嚴重問題,并認為在現有證據的情況下不能認定尹敏有罪。”尹敏的辯護律師告訴記者。 陳忠聯“棄卒保車” 知情人士透露,陳忠聯于1999年開始做莊蘭州民百(資訊 行情 論壇)(600738.SH)并逐漸高度控盤。陳計劃完全控股蘭州民百并將其重組,其間還試圖與當地政府商談有關事宜。 2002年10月初,光大證券等機構逼債,英豪學校資金鏈高度繃緊,蘭州民百股票接連下挫,之后開始連續跌停。 “這個時候,陳忠聯完敗蘭州民百不可避免,并且他的‘旗艦’英豪學校欠光大證券融資本息近一個億,還欠其他金融機構的借款數以億計。”該知情人士說。 但陳沒有選擇投降,他試圖做最后的“自我救贖”,并導演了一幕“棄車保帥”大戲。 首先,光大證券于2002年10月自揚家丑,向廣東省公安機關就尹敏挪用資金罪報案。 2002年11月下旬,光大證券要求公安機關凍結英豪學校在全國各地的近十家證券營業部個人帳戶上的資金及股票。 接著,英豪學校“主動”要求凍結上述帳戶,并提供詳細資料及說明,聲明帳戶中的股票及資金就是自己在光大中山二路營業部融資所形成。2002年11月25日,公安機關全面凍結了陳所提供的各地股票帳戶。 其后,光大證券就一直要求變賣凍結的相關股票、返還“贓款”。與此同時,陳也在多種場合多次表態,要求將“贓款”發還光大證券,英豪學校保證其要求的“發還”不會侵犯相關出資人的權益,并愿為此承擔一切法律責任。但公安及檢察機關均未予接納他們的要求。 于是疑點出現:為什么陳忠聯要令人費解地主動跳出來提供股票帳戶并要求凍結,又不顧一切地主動要求將“贓款”發還給光大幫其追回損失? 調查發現,陳提供給光大并被司法凍結的所有股票帳戶股票,幾乎無一例外在凍結前已在相關的證券公司抵押給了有關出資人,進行“委托理財”。而與相關出資人簽定委托理財融資協議的單位,都是陳間接控制的一些殼公司,無一間核心企業。 據記者掌握的情況,在陳所提供的國信證券北京呼家樓北街營業部股票帳號中,曾有市值3500萬元的蘭州民百股票。此前,廣東豐順縣源德實業有限公司與北京某廣告公司簽定一份委托理財協議,源德公司從該廣告公司融資5000萬元用來炒作蘭州民百,源德公司將上述市值3500萬元的蘭州民百股票作為履約擔保、質押給了該廣告公司。而源德公司正是陳控制的一家殼公司。 “在公安機關凍結這筆抵押股票前,源德公司突然和英豪學校出來共同證明這些股票是源德公司向英豪學校借的。”上述廣告公司的副總經理俞平接受記者采訪時非常氣憤。 俞分析,陳的意圖是將這些股票崩盤時被強制“平倉”所得現金,作為“賠款”還給光大證券。這樣,一方面可以避免了光大證券的追究,保住核心企業英豪學校不受損失;另一方面,那些殼公司,由于沒有具體的經營資產,即使第三方出資人追究起來也沒有實際意義。“不考慮道德風險和法律責任,這招棋相當高明。陳通過‘丟卒保車’,將風險轉嫁,自身還保留了東山再起的實力。” 光大玄機“只有利用刑事手段才能夠快速有效追回損失,這是光大證券一早定下來并貫徹始終的謀略。”6月13日晚,尹敏的丈夫對記者說,“光大的人一開始就做我和尹敏的工作,說為有效彌補光大的損失,只好要我們自己受點‘委屈’了。” 公訴機關查證,2002年1月8日至2002年6月20日,尹敏時任光大證券廣州市中山二路營業部任總經理,廣東華能實業與中山二路營業部簽訂委托購買國債協議書,委托中山二路營業部為其購買國債,共計資金1.57億元,這筆資金被劃歸英豪學校控制的個人帳戶名下。 同時,深圳市大華天誠會計師事務所廣州分所出具的深華-1(2003)專審字第616號《專項審計報告》,證實2000年1月27日至2001年4月11日,中山二路營業部先后多次向華能公司融入資金共9000萬元,該營業部將上述款項分多次劃給覃健———一位資本掮客———控制的個人帳戶。 陳忠聯曾以提取保證金的形式共還款8830萬元給中山二路營業部,另英豪學校受中山二路營業部委托,付款給華能公司550萬元;覃健也從控制的劉德榮、盛小蘭、邢志梅、關四沖等人帳戶共向中山二路營業部還款7500萬元(尚有1500萬元未歸還)。 最終,在尹敏任期內,該營業部共挪用資金人民幣24700萬元給覃健與陳忠聯的英豪學校基金使用,仍有7820萬元未能歸還。 光大證券不想承受損失,以尹敏替罪的計劃出臺。 光大證券出具了一份書面證明:光大證券自1998年開始,就已經明文規定不允許證券營業部給客戶拆借和融入、融出資金。而已被撤消的一審判定書則認定,中山二路營業部的融資行為全部是尹敏的個人行為。 一審敗訴后,尹敏的家人無疑落入了痛苦的漩渦。尹敏的丈夫介紹,當時光大的人說,只要尹敏認罪,是不會判很重的。光大也會去跟法院做工作,最多判三年緩五年。“但是,實際情況不是這樣的。我們被欺騙了。” 在判決書下來那一刻,尹敏的丈夫決心要為妻子“正名”。 兩個新的證據最終在尹敏家里找到:形成于2001年年初的《關于中山二路營業部的稽核報告》、《關于總公司稽核部稽核報告意見征求稿的回復》及有關材料。 尹敏的家人告訴記者,稽核報告出來后,尹敏沒有受到公司的任何批評或處分。 尹敏辯護律師稱:這些書證反映了從1998年至2000年6月,中山二路營業部長期對外融資(包括用T+0的特殊方式),營業部領導集體是共同參與的,公司南方總部是批準的,公司總部是知道的,這足可以證明中山二路營業部的融資不是尹敏的個人行為。 6月10日,廣州中院對該案的全新判決。 迷茫的結局 這一判決對于光大證券而言,無疑是個噩耗。如果在接下來的重審中,光大不能找到有力證據證明尹敏挪用資金罪成立,那么,已經被凍結的股票將會被解除凍結,歸并還給第三方出資人。而如果不能通過變賣這些凍結的股票補回損失,光大顯然會是顆粒無收。 光大的惡夢卻成就了涉事券商的好事。 在光大玄機中的另一顆棋子———與陳忠聯“合作”過的其他券商———可以對自己的客戶資產進行最大程度的保全:如果光大的計劃能夠順利實現,這些券商的客戶的委托理財資產,將無一例外地劃歸到光大名下。 公開資料顯示,國信證券北京呼家樓營業部、天同證券東營濟南路證券營業部、華龍證券重慶公園路證券營業部曾與陳忠聯關系密切。另外,公安機關凍結陳忠聯控制帳戶的營業部還有廣發證券廣州洛溪新城營業部、華夏證券煙臺大海陽路營業部。 同時,第三方出資人的命運將可能改變。“我們是三角關系中被人們遺忘的一方,而且幾乎無法提出異議,到目前為止,我們也是最大的受害者之一”俞平跟記者說。 俞介紹說,在廣州中院審理尹敏上訴案期間,他的公司已通過提請有關司法部門進行調查取證,掌握了大量的證據。 俞向記者出示的相關證據顯示,源德公司轉到呼家樓營業部用作抵押的股票,絕對是尹敏“挪用”給英豪學校的1.57億元款項購買形成的。換言之,這些股票與1.57億元的“贓款”毫無關系。 俞還說,公司已將源德公司及英豪學校作為共同被告告上了法院,理由是源德公司作與英豪學校惡意串通損害廣告公司的合法權益。 目前,這兩個案件法院正在受理之中。 有業內人士分析,二審的結果,暫時解除了光大變賣凍結股票套現的可能,給了第三方出資人留了一線生機。現在,第三方出資人一方面等待尹敏案最終的裁決,如果尹敏沒有罪,那么出資人將可以拿回陳抵押給他們的這些凍結股票追回一部分損失。一方面,出資人已經通過法律手段要求陳補償其損失。 英豪的歸宿 對陳忠聯而言,廣州市中院的二審判決已經將勒在他脖子上的繩索收得很緊:他所精心打造的全盤計劃,將面臨徹底破產的可能。 英豪學校將面臨光大和第三方出資人巨額的債務壓力。而現在英豪學校要全部還清光大和第三方出資人的債務是不太可能的: 第一,英豪學校處于虧損之中,現金流極度緊張。 第二,英豪學校的固定資產根據所披露的信息看,基本都因債務原因被債權人給查封和凍結了。目前,很多原來英豪學校的老師都出來做代課老師,可想而知現在英豪處境。” 然而根據最高院《關于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財產若干問題的規定(征求意見稿)》第5條規定,公益法人正在使用的為完成公益事業所必須的房屋、機器、設備及其他物品屬于禁止查封的財產。 英豪學校顯然適用這一條。所以,英豪即使面臨逼債,仍然可以豁免。 “光大和第三方出資人和陳的這種債務關系解決,很可能采取的一種措施,便是債轉股。將光大和第三方出資人和陳的這種債務關系都轉成英豪學校的股權關系。將英豪繼續下去。這也許是各方最后的一個無奈選擇。”業內人士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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