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北京燕化高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 21:45 深圳證券交易所
證券代碼:000609 證券簡稱:S燕 化 公告編號:2006-29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一、傳聞簡述 《證券市場周刊》2006年第38期上發表了題為《黑龍江證監局長被司法控制,北亞、燕化高新重組真相》的文章(以下簡稱為“該文”),其中涉及我公司催化劑資產轉讓,收購四川天府新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股權等若干資產整合項目。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有關規定,經認真研究,我公司特發表如下澄清公告進行說明。 二、澄清聲明 1、關于該文中提及我公司出售催化劑資產的交易事項。(a)該項交易我公司是嚴格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上市公司重大購買、出售、置換資產若干問題的通知》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過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專業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評估、審查(該項交易的具體情況請參閱我公司于2005年6月30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時報》上就該交易發布的公告);并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公司字[2005]93號《關于北京燕化高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方案的意見》審核無異議。(b)公司分別于2005年6月28日、2005年11月10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三次臨時會議、2005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核批準了該項交易(具體情況請參閱我公司分別于2005年6月30日、2005年11月11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時報》上發布的公告)。 2、另外,該文中有如下敘述:“北京恒和投資公司、金百合技術開發公司以及燕化高新電氣技術有限公司均為燕化高新當時下屬公司,為中石化回購中的一部分經營性資產”、“北京恒和投資公司,賬面資產500萬元,評估價值也是4919.89萬元”。截至本公告發布之日,上述三項資產仍屬于我公司擁有的資產范圍。具體請參見我公司公告的經審計2006年中期報告上第36頁“對聯營企業投資”科目、第44頁“對子公司投資”科目。本公司從未將前述資產對外出售。 3、關于該文中提及的我公司收購成都天府新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股權的交易事項。我公司于2005年先后兩次收購成都天府新城公司股權的交易。相關交易(a)嚴格按照公司章程、《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文件規定;(b)經過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c)先后經過了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批準(交易的具體情況可參閱我公司分別于2005年4月28日、2005年5月31日、2005年11月29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時報》上就該等交易發布的公告)。 4、綜上所述,我公司進行的前述交易均是公開、公平的市場行為,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文件,包括國有資產管理規定,不存在任何不當之處。 5、該文提及“燕化高新方面”對我公司股份轉讓“意見極大”。截至本公告發布之日,本公司從未接到原燕化高新股東和高管人員對本公司股份轉讓的任何負面意見。 6、本公司與該文中提及的北亞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無任何經營或權屬方面的關系。 7、目前,公司一切經營活動正常,不存在未披露的重大事項。 我公司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證券時報》為公司選定的信息披露報刊,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報刊刊登的信息為準,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北京燕化高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06年10月18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發表評論】
|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