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振業A:關于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相關事項的獨立董事意見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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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07日 02:01 深圳證券交易所 | |||||||||
深圳市振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相關事項的獨立董事意見書 根據《關于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指導意見》、《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業務操作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04年修
1、深圳市振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遵循了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兼顧了全體股東的即期利益和長遠利益。該方案的實施將解決公司的股權分置問題,完善公司治理結構,鞏固全體股東的共同利益基礎。 2、該方案的表決實行類別表決程序,須經參加表決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并經參加表決的流通股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董事會將協助非流通股股東與流通股股東通過投資者座談會、媒體說明會、網上路演、走訪機構投資者、發放征求意見函等方式進行充分溝通和協商,并安排網絡投票和董事會征集投票權等程序,從程序上充分尊重和保護了流通股股東的合法權益。 3、股權分置改革后,非流通股所持股份的流動性增強,為引入股權激勵機制奠定了基礎,有利于公司的長遠發展。本人同意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 (此頁無正文,專用于《深圳市振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相關事項的獨立董事意見書》之簽署頁) 獨立董事: 2005年11月5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