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繼電氣:獨立董事關于股權分置改革之獨立意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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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10日 00:12 深圳證券交易所 | |||||||||
許繼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于股權分置改革之獨立意見 根據《關于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指導意見》、《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業務操作指引》、《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
該項改革方案的實施將解決公司的股權分置問題,統一流通股股東和非流通股股東的利益,完善上市公司的股權制度和治理結構,規范上市公司運作,符合全體股東和公司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長遠發展。 該項方案的表決將采取分類表決的方式,須經參加表決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并經參加表決的流通股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該項議案的表決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業務操作指引》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從程序上充分尊重了流通股股東的權利,方案內容合法有效、公允合理,沒有損害中小股東的利益。 基于上述,同意將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提交相關股東會議表決。 許繼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簽字: 楊瑞龍: 袁連生: 李鴻昌: 2005年09月29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