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鋼釩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決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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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26日 05:58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及其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攀枝花新鋼釩(資訊 行情 論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05年9月25日上午9:00以通訊方式召開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本次會議應到董事9名,實到董事8名,獨立董事薛世成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會議,特委托獨立董事馬家源先生出席會
一、《關于公司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的議案》 為實施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公司擬以現有總股本1,306,845,288股為基數,向方案實施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全體股東以資本公積金每10股轉增3股。 經合并持有公司非流通股股東攀枝花鋼鐵有限責任公司、中國第十九冶金建筑公司的書面委托,攀枝花新鋼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以下簡稱“董事會/公司董事會”)聘請保薦機構協助制定了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根據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將采取公司進行資本公積金轉增、非流通股股東將可獲得的轉增股份中的116,669,029股支付給流通股股東以換取其持有的非流通股的上市流通權的方式。由于本次公積金轉增以實施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為目的,故如果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未獲臨時股東大會暨相關股東會議通過,則本資本公積金轉增預案將不會付諸實施。 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詳見《攀枝花新鋼釩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 經表決,該項議案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二、《關于公司董事會征集200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暨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投票委托的議案》 經表決,該項議案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三、《關于召開公司200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暨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的議案》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將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須經公司股東大會批準。根據《上市公司股權分置管理辦法》,股權分置改革方案需經相關股東會議批準。由于本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是本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對價安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且有權參加相關股東會議并行使表決權的股東全部為有權參加公司股東大會并行使表決權的股東,因此公司董事會決定將審議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的臨時股東大會和相關股東會議合并舉行,召開200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暨相關股東會議,并將本次公積金轉增預案和本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作為同一事項進行表決,相關股東會議和臨時股東大會的會議股權登記日為同一日。鑒于本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是本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對價安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故本次合并議案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方可實施,即含有公積金轉增預案的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經參加表決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并經參加表決的流通股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公司董事會審議并通過該項議案,定于2005年10月26日上午9:00在攀枝花市攀鋼南山賓館召開公司200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暨相關股東會議。 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暨相關股東會議審議事項:《攀枝花新鋼釩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 本次會議將采取現場投票、委托董事會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表決。會議的召開程序及相關事項將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經表決,該項議案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四、《關于公司發行短期融資券的議案》 1、公司按以下方案發行三期總額為20億元的短期融資券 (1)2005年10月末發行第一期短期融資券,發行金額7億元,期限12個月。 (2)2005年12月末發行第二期短期融資券,發行金額6億元,期限12個月。 (3)根據公司資金狀況,由公司董事會授權總經理負責適時發行第三期短期融資券,擬發行金額7億元,期限未定。 2、發行短期融資券的用途 公司發行短期融資券籌集資金主要用于彌補公司流動資金不足。 3、審批程序 發行短期融資券須經公司2005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還須經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批準。 經表決,該項議案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五、《關于設立攀鋼集團攀枝花新白馬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的議案》 設立“攀鋼集團攀枝花新白馬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為開采白馬鐵礦的項目公司,該項目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20,000萬元,其中攀枝花新鋼釩股份有限公司以現金出資人民幣16,000萬元,占項目公司總出資額的80%,攀枝花鋼鐵(集團)公司以現金出資人民幣4,000萬元,占項目公司總出資額的20%。 經表決,該項議案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關聯董事洪及鄙、樊政煒、羅澤中、周家琮回避了表決。 六、《關于公司出讓攀枝花市工科建設監理公司股權的議案》 公司將持有的攀枝花市工科建設監理公司100萬元人民幣股權中的51萬元股權出讓給攀鋼(集團)公司,公司出讓工科監理公司股權后,工科監理公司總股權仍為118萬元人民幣,其中,攀鋼(集團)公司持股59萬元,占50%;本公司持股49萬元,占41.53%;攀鋼集團攀枝花鋼鐵研究院持股10萬元,占8.47%。 經表決,該項議案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關聯董事洪及鄙、樊政煒、羅澤中、周家琮回避了表決。 七、《關于召開公司2005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經表決,該項議案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特此公告。 攀枝花新鋼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ΟΟ五年九月二十五日(來源:上海證券報)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