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通化工:關于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溝通協商情況暨調整股權分置改革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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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21日 00:09 深圳證券交易所 | |||||||||
遼寧華錦通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關于 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溝通協商情況暨調整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 特別提示:經過充分溝通,根據非流通股股東提議,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部分內容進行了調整;公司股票將于2005年9月22日復牌。
一、關于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調整情況 遼寧華錦通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自2005年9月12日刊登公告以來,為了獲得最廣泛的股東基礎,在公司董事會的協助下,公司非流通股股東通過熱線電話、網上路演、走訪投資者、發放征求意見函等多種形式與流通股股東進行了溝通。根據雙方充分協商的結果,經全體非流通股股東提議,對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內容作如下調整: 原為:本公司的非流通股股東遼寧華錦化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深圳通達化工總公司、深圳市華潤石化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深圳鵬龍工貿公司為獲得其持有股份的上市流通權而以其所持有的股份向流通股股東做對價安排,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股流通股獲付3股股份。對價到賬日,本公司的非流通股股東持有的非流通股即獲得上市流通權。 現調整為: 本公司的非流通股股東遼寧華錦化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深圳通達化工總公司、深圳市華潤石化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深圳鵬龍工貿公司為獲得其持有股份的上市流通權而以其所持有的股份向流通股股東做對價安排,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股流通股獲付3.8股股份。對價到賬日,本公司的非流通股股東持有的非流通股即獲得上市流通權。 二 、補充保薦意見 針對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調整,本次股權分置改革聘請的保薦機構民生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認為: 1、方案的調整是在公司、保薦機構、非流通股股東與流通股股東之間經過廣泛溝通、協商,尤其是認真吸收了廣大流通股股東意見的基礎上形成的。 2、體現了對流通股股東的尊重,有利于保護流通股股東利益。 3、本次方案的調整并不改變本保薦機構前次所發表的保薦意見結論。 三、補充法律意見書結論性意見 針對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調整,北京市頤合律師事務所出具了補充法律意見,結論如下:我所經辦律師認為,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及其調整符合《管理辦法》、《操作指引》、其他法律法規等規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及其調整尚需獲得國有資產監管部門的批準,及股份公司相關股東會議的決議同意。就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實施,已經進行的程序符合《管理辦法》、《操作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規等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如果將進行的實施程序得以完整、合法、有效地執行,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程序符合《管理辦法》、《操作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規等規范性文件的要求。 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內容的修訂是在充分聽取流通股股東建議與意見的基礎上作出的,不涉及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基本原則和基本假設的變化,對價測算依據和過程也無實質性的變化,《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中涉及對價內容的地方作了相應修訂。請投資者仔細閱讀2005年9月21日刊登于巨潮網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遼寧華錦通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全文修訂稿)》及相關附件。修訂后的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尚須提交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審議。附件: 1、遼寧華錦通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全文修訂稿); 2、遼寧華錦通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摘要(摘要修訂稿); 3、民生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關于遼寧華錦通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之補充保薦意見; 4、北京市頤合律師事務所關于遼寧華錦通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補充法律意見書; 5、遼寧華錦通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調整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遼寧華錦通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5年9月21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