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老窖獨立董事關于股權分置改革之獨立意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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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19日 00:52 深圳證券交易所 | |||||||||
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于股權分置改革之獨立意見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04年修訂本)及《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
本人已認真審閱了公司擬提交審議的有關股權分置改革的方案,認為該方案兼顧了非流通股東和流通股東的利益,有利于維護市場的穩定,對價公平合理,不存在損害公司及流通股東利益的情形。 本人認為,公司進行股權分置改革試點工作,符合資本市場改革的方向,有利于解決公司股權分置這一歷史遺留問題,有利于改善公司股權結構,協同非流通股股東和流通股股東的利益,有利于形成公司治理的共同利益基礎,改善公司治理結構,有利于公司的長遠發展。 本人認為,公司提出的股權分置改革方案體現了公平、公開、公正的三公原則,符合現行法律、法規的要求。上述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應報有權部門批準,并經公司股東大會通過后組織實施。 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黃友、朱方明、胡永松 二○○五年九月十九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