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關于對科苑公司及相關人員公開譴責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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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18日 19:44 深圳證券交易所 | |||||||||
經查明,安徽省科苑(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科苑集團(資訊 行情 論壇)”)存在以下違規事實: 1、科苑集團于2001、2002、2003年通過往來拆借給上海坤源經濟發展有限公司資金1.8億、1.78億、1.78億元,截止2004年底尚有余額17895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00%)未能歸還?圃芳瘓F對此重大事項在以前歷年沒有入帳,也沒有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2、截至2004年12月31日科苑集團控股股東安徽省應用技術研究所占用科苑集團資金余額為3,276.81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8%),其中2004年新增違規占用資金1,616.81萬元,主要是由于科苑集團代關聯方拆借資金形成。對上述資金占用,科苑集團未經董事會審議,也未及時刊登臨時公告。 3、截至2004年12月31日,科苑集團為實質控制人上海慶安科技發展有限公司3,500萬元借款提供違規擔保,同時為公司的控股股東安徽省應用技術研究所2,200萬元借款提供違規質押擔保。對上述事項科苑集團未經董事會審議,也未及時刊登臨時公告。 4、科苑集團于2003年拆借給上海潤安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資金6000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33%),未經董事會審議,也未及時刊登臨時公告,截止2005年4月,尚有4500萬元未能收回。 科苑集團上述行為嚴重違反了《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2004年修訂)》(以下簡稱《上市規則》)2.2、2.3、9.2、10.2.5條的規定。 科苑集團現任董事吳立平、周潤南、董建軍,歷任董事汪德榮、劉勇、李健、夏洪亮、胡明、汪蓓蕾、徐輝、袁飛、孫連峰、程保平未能恪盡職守、履行誠信勤勉義務,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嚴重違反了《上市規則》2.3、3.1.4條的規定。 鑒于科苑集團和上述人員的違規行為及情節,根據《上市規則》16.2、16.3條的規定,本所決定對科苑集團及負有主要責任的公司現任董事吳立平、周潤南、董建軍,歷任董事汪德榮、劉勇、李健、夏洪亮、胡明、汪蓓蕾、徐輝、袁飛、孫連峰、程保平予以公開譴責。 對于科苑集團及相關人員的上述違規行為和本所給予的公開譴責懲戒,本所將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中。 本所重申:上市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嚴格遵守《證券法》、《公司法》等法規及《上市規則》的規定,及時、真實、準確、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深圳證券交易所 2005年9月15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