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龍電器公布股權轉讓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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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15日 00:10 深圳證券交易所 | |||||||||
廣東科龍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轉讓提示性公告 除本公司執行董事顧雛軍先生、嚴友松先生、張宏先生外,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股權轉讓概述
廣東科龍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公司」于2005年9月13日從青島海信空調有限公司「海信空調」收悉本公司目前單一大股東廣東格林柯爾企業發展有限公司「格林柯爾」與海信空調已于2005年9月9日簽署的《廣東格林柯爾企業發展有限公司與青島海信空調有限公司關于廣東科龍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之協議書》「股權轉讓協議」復印文本,但并未收閱股權轉讓協議正式文本,亦未收到股權轉讓協議所涉及的相關授權委托書正文。根據該股權轉讓協議的規定,格林柯爾擬將其持有的境內法人股262,212,194股(占本公司已發行總股本的26.43%)轉讓給海信空調。 1、 股權轉讓協議主要內容 股權轉讓方:格林柯爾 受托方:全國工商業聯合會 股權受讓方:海信空調 簽署日期:2005年9月9日 轉讓股份數量:262,212,194(占本公司已發行總股本的26.43%) 轉讓股份價格及支付方式: ⑴格林柯爾及海信空調雙方同意,按照標的股份的審計凈資產值確定轉讓價格。雙方按照本公司2005年半年報告為基本依據,擬定標的股份的轉讓價格為9億元人民幣(即每股3.432元),首付款5億元人民幣。本協議生效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海信空調向格林柯爾支付首付款,具體付款方式另行約定。本協議簽字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海信空調向格林柯爾支付2000萬元定金,定金付至全國工商業聯合會與海信空調共同開立的共管帳戶,定金凍結至協議生效后轉為支付轉讓價款。 ⑵格林柯爾及海信空調雙方共同聘請的會計師按基準日(指海信空調對標的股份的價值進行確認的基準日期,即2005年8月31日)進行全面審計,雙方根據審計結果確認的公司凈資產與基準日的帳面凈資產的差額的26.43%調整轉讓價款余款,海信空調在過戶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格林柯爾支付調整后的轉讓價款的余款。 ⑶若本協議在2005年9月10日之前簽訂,則以基準日審計結果作為確定轉讓價款依據;若在2005年9月10日后簽訂,則根據基準日至本協議簽訂日的實際天數計算公司的實際虧損額,以調減轉讓價款。 二、重要事項 1、 受讓方海信空調與轉讓方格林柯爾無關聯關系。 2、 截止到目前,海信空調無直接或間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3、轉讓標的情況:本公司于2005年8月3日收到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函件,被告知格林柯爾所持有的本公司262,212,194股發起人境內法人股(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的26.43%),被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予以司法凍結,凍結期限從2005年7月28日至2006年7月27日。 4、 協議生效條件: a、 股權轉讓協議中規定在下列條件滿足之日股權轉讓協議立即生效 ⑴ 青島市國資委批準本協議; ⑵ 與本次收購有關的收購報告書正式披露; ⑶ 商務部批準本次收購。 海信空調有權放棄上述條件中的全部或部分;未被放棄的條件繼續有效。 b、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及相關證券法規的規定,除上述股權轉讓協議中規定的生效條件外,股權轉讓雙方還須相關部門對收購報告書審查,未被提出異議后方可實施。 三、受讓方情況 受讓方名稱:青島海信空調有限公司,住所:山東青島市高科技工業園長沙路(生產基地:平度家電工業園),法人代表:劉國棟,注冊資本:67479萬元人民幣,企業類型:中外合資企業(外資比例低于25%),成立日期:1995年11月17日,主要經營范圍:研制生產空調產品,注塑模具及產品售后維修服務(以上范圍需經許可經營的,須憑許可證經營)。 四、海信空調公司與海信集團的關系,與上市公司海信電器的關系 海信空調是海信集團的控股子公司之一,海信集團有限公司通過青島海信電子產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間接持有海信空調93%的股權。 海信電器(600060)是海信集團控股的一家上市公司,海信集團有限公司持有海信電器58.72%的股份。 海信空調與海信電器為受同一實際控制人(海信集團有限公司)控制的兩家關聯企業。 本公司將根據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廣東科龍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OO五年九月十四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