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工科技:關于股權分置改革的獨立董事意見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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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12日 00:23 深圳證券交易所 | |||||||||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股權分置改革的獨立董事意見函 依據《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業務操作指引》及
本次股權分置改革遵循了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權分置改革的實施,將徹底解決公司股權分置的問題,有利于推進上市公司規范運作,進一步提高公司質量,優化公司資本結構,推動公司的健康發展,從而對公司治理產生積極的影響。 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在設計、表決、實施等不同階段采取多種措施,形成有機的體系來保護流通股股東的權益,流通股股東等中小股東利益將得到切實的保護。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馬洪明、俞友根、張其林 2005年9月8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