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田港A:200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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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26日 00:45 深圳證券交易所 | |||||||||
深圳市鹽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會議召開期間無增加、否決或變更提案。 二、會議召開的情況 1、召開時間:2005年8月25日上午9:30 2、召開地點:深圳市鹽田港海港大廈一樓會議室 3、召開方式:現場投票 4、召集人:深圳市鹽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長陳欽碩先生 6、會議的召開是否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規(guī)則》及《公司章程》的說明:會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guī)范意見》及《深圳市鹽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廣東恒通程律師事務所劉峰律師出席了本次會議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 三、會議的出席情況 1、出席的總體情況: 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表為5人,代表股份920,210,600股,占公司有表決權總股份的73.91%。 2、社會公眾股股東出席情況: 出席會議的社會公眾股股東及股東代表為4人,代表股份210,600股,占公司社會公眾股股東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65%。 四、提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1、總的表決情況: 同意920,210,6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100%;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0%;反對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0%。 2、社會公眾股股東的表決情況: 同意210,600股,占出席會議社會公眾股股東所持表決權100%,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社會公眾股股東所持表決權0%;反對0股,占出席會議社會公眾股股東所持表決權0%。 3、表決結果:以投票表決方式通過了關于批準李選民先生不再擔任公司董事的決議。 五、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名稱:廣東恒通程律師事務所 2、律師姓名:劉峰 3、結論性意見: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及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及表決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股東大會決議合法有效。 深圳市鹽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〇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