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紡織A、深紡織B分紅派息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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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17日 00:17 深圳證券交易所 | |||||||||||
證券簡稱:深紡織A、深紡織B 深圳市紡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分紅派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深圳市紡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已獲2005年6月29日召開的
一、2004年度分紅派息方案 2004年度公司分紅派息方案為:以公司現有總股本245,124,00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0.6元現金紅利(含稅),不進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根據國家稅法規定,本公司將代扣社會公眾股個人股東所得稅,扣稅后向社會公眾股中個人股東、投資基金實際每10股派發現金0.54元;國家股股東、社會公眾股中的機構投資者不代扣所得稅,B股股東暫不扣稅,每10股派發現金0.6元。 B股現金紅利根據公司章程規定按公司2004年度股東大會決議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6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基準匯率中間價(1港元=1.0649人民幣)折合港幣兌付。 二、股權登記日與除權除息日 1、A股股權登記日為2005年8月23 日,除息日為2005年8月24日。 2、B股最后交易日為2005年8月23日,除息日為2005年8月24日,B股股權登記日為2005年8月26日。 三、分紅派息對象 1、截止2005年8月23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A股股東。 2、截止2005年8月26日(最后交易日為2005年8月23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B股股東。 四、分紅派息方法 1、A股社會公眾股的現金紅利于2005年8月24日通過股東托管券商直接記入股東證券帳戶。 2、B股股東的現金紅利于2005年8月26日通過股東托管券商或托管銀行直接劃入其資金帳戶。若B股股東在2005年8月26辦理了深紡織B轉托管的,其現金紅利仍在原托管券商或托管銀行處領取。 3、國家股股東及高管人員股東的現金紅利由本公司直接派發。 五、咨詢事宜: 咨詢機構:深圳市紡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處 咨詢地址:深圳市華強北路3號深紡大廈六樓 電話:0755-83776043 傳真:0755-83776139 深圳市紡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〇〇五年八月十七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