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湯亞平
上周五,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A股T+0交易不存在法律障礙,但尚未有推出時間表。可見,近期市場傳聞藍籌股實行T+0交易,也不是空穴來風。既然監管層已從法律障礙、系統工程和國外經驗三個方面對T+0交易做了說明,表明監管層已在著手進行深入研究。
從國際規則看,歐美日等全球主要資本市場一直實行T+0交易制度,這些成熟市場的交易制度已經過時間的考驗,證明是符合市場規律的體系。為了早日與全球主要資本市場接軌,早在1992年5月和1993年11月上交所與深交所就分別啟動了“T+0”交易制度。但是,這一嘗試性的國際接軌僅僅持續了兩年多,隨即就因A股市場的瘋狂炒作戛然而止,1995年1月滬深交易所決定重回T+1交易制度直至今日。
歷時18年,“T+1”的消極作用已經顯現,嚴重影響到資金的利用效率,人為地降低了市場的流動性。國外主要股市都是采用T+0交易,國內股市實行T+0交易模式既有利于國外投資者走進來,也有利于國內投資者走出去。A股重回T+0的發展軌道,是順應時勢之舉。
從我國股市交易現狀看,當前創業板投機盛行和藍籌股交易冷清并存。按照監管層倡導價值投資和抑制炒新、炒差和炒小的思路,A股如果在上證50成分股等藍籌股上實行T+0交易,可以起到市場平衡作用。此外,在股指期貨、ETF基金均已實現T+0交易制度之下,股市T+1交易方式無法匹配股指期貨市場的T+0,造成了市場在有效性強化過程中,出現結構性的不平衡。大資金可以迅速規避風險,而中小投資者卻只能隔日交易聽天由命。重啟T+0至少可以為中小投資者取得與大資金相對的形式公平。一旦股市恢復T+0交易,中小投資者同樣可以利用日內回轉交易來回避風險。
從相關法律法規上看,1999年實施的證券法規定“當日買入的股票,不得當日賣出”,禁止了股票T+0交易。2005年證券法修訂,取消了上述規定。因此,證監會新聞發言人稱“A股T+0不存在法律障礙”。可以認為,率先推出大藍籌的T+0交易是有可能的,這一方面有利于引導市場資金向藍籌股靠攏,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給藍籌股帶來流動性溢價,在一定程度上提升藍籌股的估值。
但重啟T+0交易必須進一步完善A股市場制度建設,抓緊推出相應的風控措施。由于國內理性投資、價值投資理念尚未形成,投資者結構不合理等因素,目前實行T+0交易,風險管理和相關制度設計也要比成熟市場考慮更充分。同時,推行T+0是一項系統性工程,涉及交易所、證券公司、投資者及其他各類市場參與人,其中券商起著關鍵的橋梁作用。而目前之所以我們放著橋不走,非要摸石頭過河,是因為橋梁基礎性工作還要做得更扎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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