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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員 施路
近日,國信證券李紹武PE腐敗案曝光、中信證券投行部執行總經理謝風華涉嫌重大內幕交易逃匿、平安證券投行部門也因為在“保薦+直投”模式下涉嫌參與多宗內幕交易。此類“入股腐敗”案件的本質是各類利益群體在公司上市前突擊入股,從而坐享財富增長暴利,所造成影響極為惡劣,因此一經曝光就成為媒體關注的焦點和輿論口誅筆伐的對象。
PE腐敗使券商及其投行人員的“老鼠倉”布局從二級市場提前到新股發行之前,券商及其投行人員成為IPO造富鏈條上最大的寄生者。
深圳證監局近期對轄區內保薦機構下發《關于強化業務管理進一步提高保薦工作質量的通知》。通知要求,保薦機構要建立保薦業務相關人員利益申報制度,及時向證券公司申報其直系親屬在所保薦的發行人及下屬公司的任職情況、持有股份或者買賣相關公司股票及其他證券情況,申報與保薦業務和客戶相關的其他利益。除上述要求,證監部門還要求各證券公司立即對保薦業務相關人員是否持有保薦業務客戶股份以及存在其他利益情況進行全面清查。
僅一紙通知或許遠遠不夠,我們認為,相關通知只是重述保薦人員最基本的職業操守,這并不能觸及入股腐敗的核心。陰暗是滋生腐敗的溫床,而解決其最好的方法,就是讓其暴曬于陽光之下。
入股腐敗的暴利與罪惡
只要短短一兩年,甚至只是幾個月,就可以獲得數十倍的受益,IPO造富神話在創業板開板之后,顯得尤為明顯。來自清科集團的數據:今年1至5月份,在境內上市的風險投資支持企業中,風險投資平均獲利分別為13.21倍、9.95倍、10.68倍、27.02倍、30.74倍。來自投中集團的數據:從券商進場到企業上市的平均周期為9個月,以中信證券旗下金石投資參股神州泰岳時間最短,僅相隔5個月。
原國信證券投行四部總經理李紹武,自2001年來,通過其妻子邱利穎及其設立的公司,參股待上市公司,原始投入不足143萬元,但所投公司上市后,其目前持有市值已超過3200萬元,回報率超過22倍。
該案將保薦人、創投企業及相關利益方突擊入股、代持擬上市公司股份、坐享財富暴利的利益圈公之于眾。
腐敗入股最可怕的是中介機構、保薦人、風投企業、擬上市公司、原始股東等各種或明或暗的勢力相互勾結,最終形成高市盈率發行的利益共同體。中介機構及其相關人員可能因為或公或私的利益驅使,喪失獨立和公正的原則,千方百計為擬上市公司“豪華包裝”,造就高發行價,攫取高額暴利。
在這樣的利益鏈條下,二級市場的投資者面臨的已不再是一家公司的特列,而是一個徹頭徹尾的“黑金”勢力,一個合舟共濟、牢不可破的利益共同體。并且,在中國這樣一個違規處罰機制欠缺,違規成本低廉的市場,腐敗入股將徹底摧毀本已脆弱的資本市場信用,斷送中小企業的資本市場融資之路。
讓潛規則變成明規則
現在看來,能夠成功入股擬上市公司無疑是實現財富跨越式增長的捷徑。
企業上市前一般要經歷改制環節,在這期間會引入風險投資、員工股權激勵、戰略合作伙伴等對象入股。
而保薦團隊在此刻身份非常特殊,他們對公司情況了解深入。保薦人一旦認為公司上市的可能性較大,就可能在增資擴股中,首先借機個人入股,并引導掌握權利的政府官員、能為上市護航的監管者、本公司直投部門,熟識的VC/PE入股,大家同坐一條船,共享富貴。企業主為了力保公司盡快上市,往往會對此類突擊入股行為表示默許,甚至是主動拉攏。
入股形式可以為親友代持,假借他人身份參與,臨時聘為公司董監事、高管、員工,進入股權激勵計劃,設立投資公司、信托基金,代持股份,甚至是保薦人交叉項目持股,種種亂象,不勝枚舉。
部分風險投資現在的入股標準已經不是企業是否優質、成長、有潛力,而是能否在短期內上市。他們甚至不惜支付給保薦人員高額費用,以求能夠借機入股擬上市公司。
而在海外市場,券商保薦和直投部門實行嚴格的風險隔離,不得在同一時間進駐企業。而股東的入股信息必須進行詳細申報,完全披露,接受媒體的監督和輿論的質詢。
信息公開才是規則保障
不可否認,國信證券李紹武案只是揭開冰山一角,保薦人及其團隊成員持股現象在投行界非常嚴重。由于投行部門人士深知上市規則,操作極為隱秘,外人很難察覺。李少武案屬于直系親屬直接持股,加之有內部人舉報,這才能將案情做實,否則調查和取證都將極為困難。
李紹武本身不屬于項目保薦人,他違規,但不違法。而且旁系親屬持股、與配偶假離婚持股、交叉保薦項目持股、設立信托持股等其他變通方法更加難以查證。“腐敗入股”最終會表現為形式更加隱秘的股份代持。
我們認為,信息公開才是杜絕“入股腐敗”的最佳保障。第一,對入股者,要披露其與公司的利益關系,入股資金來源,接受監督和輿論的監督和質詢;第二,對利用公司、信托和各類代持方式入股者,要披露實際控制人、受益對象和重大關聯方。將與入股相關的信息,詳細公布出來,讓社會大眾共同監督,就能給可能的腐敗尋租者以強大的震懾力,使其不敢隨意變通身份,違法違規攫取暴利。
證監部門在“透明化”這種簡單的問題上,進步如此緩慢,一定要等到李紹武案等惡劣案件曝光之后,迫于輿論壓力,才有所表示,而且這種態度很難相信可以治本。
中國資本市場在不斷壯大和發展,新興的投資工具和投資手段也在不斷創新,而作為監管者應該不斷加強信息透明化建設工作。我們期待監管部門,可以制定更有效的制度或辦法來維護廣大投資者的權益,維護資本市場的公平和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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