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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檀:為申草辯護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 09:00 每日經濟新聞
“申草”們是中國資本市場的打假專業戶。只要有資本市場,就一定需要審計機構來替投資者把關,但鑒于中國股市的醬缸文化的傳染性,一些審計機構與上市公司一起成為市場的裸泳者。但對真實信息的渴求十分強烈,商機于此出現,申草”們也于此出現。 筆者之所以稱“們”,不僅因為申草”乃一個團隊的筆名,更因為類似揭黑行為早已成為市場潛流、四處涌動了!吧瓴荨敝徊贿^是犖犖大者。 從性質上來說,“申草”是中國資本市場的中介衍生機構,與金融衍生產品的性質是一樣的。本來中介機構 即因市場所需而生,此類未取得合法身份的地下中介機構就是衍生體的衍生體。由于這些機構仍處于“妾身未分明”階段,名稱各異、五花八門,在行動上也不免異于常軌,如借助于網絡專欄直接點明其財務上的可疑之處。 許多人質疑主要圍繞“申草”炮轟背后是否有利益陰謀,依筆者所見,提出這一質疑并非無據。但是,即便“申草”有利益在背后,筆者仍然愿意為其辯護。 中國 這些企業的存在可以起到市場凈化器的作用,督促管理層清醒、投資者理性,不要為一個概念或者指數昏了頭腦,公司的質地如何才是根本。如果因為這些公司以贏利為目的,就成為禁止其生存的理由,除非你能從根本上禁止市場———那恭喜你,你可以成為哲學家———否則這一理由就是荒唐可笑的。始于上世紀90年代王海打假案的商業倫理討論,早就應該告一段落。 很多人懷疑“申草”們的動機,以誅心之論進行種種猜測。其實大可不必,“申草”們原也沒有把自己打扮成一個無欲無求的道德英雄。一個掛靠在國家會計學院的舞弊研究中心當然要靠一技之長謀求生存,關鍵是,他們對于上市公司的質疑是否準確。 “申草”們所遭遇的最大障礙來自于法律。目前,我國的 另一個問題是,“申草”們如果在巨大的利益驅使之下沉入醬缸,淪為股市黑嘴又該如何。 新證券法明確規定,投資咨詢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從事證券服務業務,不得利用傳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提供、傳播虛假信息或者誤導投資者的信息。有此類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根據類似推定,如果“申草”們昧心誤導投資者,如果有證據證明有意散布虛假信息,那么,投資者與上市公司就有理由以損害名譽、誤導等罪名進行起訴,“申草”們不僅身敗名裂,還將承擔法律與經濟賠償責任。 這是“申草”們應該而且必須支付的成本,既須有詳實的研究在前,更有市場監督在后。要知道,市場上懂會計專業知識的人車載斗量,而以上市公司的經濟實力,恐怕也比“申草”們更有能力聘請那些法律與財務專家為自己洗清不白之冤。這些人絕不會放過“申草”研究報告中的瑕疵。事實上,最近對“申草”研究報告提出的質疑中,主要是財會界的人士。而一些以中小股民的身份要求“申草”對被披露公司的股價下跌承擔責任的人,如果這些人真是中小股民,那他們應該看看前輩在股市中的血淚史再說話,如此不分黑白真讓人無言可對;如果是那些利益相關者借中小投資者之嘴,那么同樣應該受到市場與法律的警告與制裁。 “申草”打股市財報之假已非一日,并非今日冒得大名。受到其質疑的某些上市公司,其幕后交易正在逐漸顯露,而其研究報告中的瑕疵也正在被置于放大鏡下逐一檢視,比如對于存貨的產生等問題已經被“笨鳥”好好教訓了一通。 “申草”的存在提醒我們,市場誠信的必要性,同時也提醒我們,市場的誠信是如何造就的。糾纏于空頭多頭的爭論毫無意義,面對市場,一切以法律法規說話,陰謀論可以休矣。 葉檀 每經評論員 相關評論: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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