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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咸平在經濟學界聲音最響 對中國國情了解不深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02日 02:45 每日經濟新聞

  如今在經濟學界掌握話語權的人中,聲音最響的是郎咸平先生。因為他成功地使自己成為了“經濟學界良知”的代言人,也因此,他開出的藥方格外受到重視。

  不過,暫時的支持者眾多并不代表真理在握,而藥方是否有效,也要看之后效果如何。郎咸平先生在抨擊國企民營化弊端之余,將目光轉到了技術層面:一是認為國有企業搞不好,是經理層缺乏信托責任之故;而中國的資本市場搞不好,是因為缺乏美國的辯方舉證
與集體訴訟。同時,為了論證此次股改的失敗,郎氏拉出了撒切爾夫人時期的國有股減持作為例證。聯系前幾年郎氏所說,“大陸法系的強國之本,就在于加強中央集權而建立起一套由上而下、由外而內的紀律”,看來郎氏所開的藥方是合劑,一是加強外在權威,二是加強美國式的法律威懾,如此內外兼修,中國式的有效率的現代化企業自然水到渠成。

  用外在權威建立企業信托責任,其實質無非是建立經濟界的權威模式,但這一方法能否建立信托體制大有可疑,中國的秦朝、歐洲的中世紀,好像都沒有建立起信托王國。企業經理人的信托責任,由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而來,是特定時期的企業組織樣式。如果市場以國企為主、而國企產權不清,如果企業的所有者與經營者合一,就無所謂信托責任。只有中國的產權市場、

資本市場、經理人市場、勞動力市場發育到一定程度,經理人信托才有在中國落地生根的可能。所謂的中國經理人缺乏信托責任,不過是為缺乏信托責任的制度土壤辯解的障眼法。

  辯方舉證制與集體訴訟制當然是極好地保護中小股民的制度,但郎氏似乎忘記了如此良法無法施惠于中小股民,正是出于當年資本市場為國企保駕定位所致,現在的股改不過是在償還欠賬。盡管我們的《證券法》借鑒于美國,但由于現實約束條件,郎氏贊美的兩項制度無法在中國股市發揮作用。

  郎氏來自于西方市場,對于中國國情了解不深,情有可原。但在中國決策層下決心開始股市的市場化轉型之時,偏偏挑出這兩項制度來說事,其用意何在?話說回來,中國股市目前以行政監管為主的體制,不正符合郎氏加強行政威權的邏輯嗎?

  郎咸平認為中國的股改應該學習一下英國的經驗,這并沒有錯,錯的是他忘了提醒大家一下,撒切爾新政的另一個名詞是民營化,出售國有企業

股票不過是民營化的基本模式。在出售國有企業之前,英國政府善于包裝,用先易后難、先出售贏利企業、后出售帶有自然壟斷性質的企業及處于衰落的老企業的方式進行。在國有股減持過程中,英國政府通過各種措施,如簡化購買手續、允許分期付款等,鼓勵普通居民尤其是本企業職工購買股票,最大限度地吸收廣大國民參加,從而既增加購買國有股的資金來源,又保證出售時的公平性。反過來說,如果沒有市場化的成果,英國的金融與股市的改革也就喪失了必要性。

  郎氏施展乾坤挪移大法,以西方的學術背景指點中國經濟江山,先肯定中國經濟的國有體制,現在又全部落實到技術層面,這樣,如果一些改革失敗,責任當然只能由經理人、法律制訂者等技術人員承擔。這是“中學為體、西學為用”在新時期的變種,在有志之士付出了百余年的改革代價后,相信對此會有自己的判斷。

  作者:葉檀 每經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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