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安排做強資本市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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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31日 02:39 第一財經日報 | |||||||||
牽動7000萬個投資者的資本市場,在“十一五”期間將如何加快發展?這是個既不容回避、也頗難回答的重要問題。 十六屆五中全會在“十一五”規劃的建議中,有關資本市場發展的內容雖不算多,但總體原則和方向論述得非常明確:大力發展資本市場正處于攻堅階段,要通過深化改革,加強基礎制度性建設,不斷完善市場功能,做大做強資本市場。
比怎樣說更重要的,當然是怎么做。去年初,國務院發布《關于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后,公眾最關心的是有關部門如何落實這“國九條”。一年多來的實踐證明,更多問題實際上涉及資本市場的制度性安排,必須先修訂有關法律才能推進。就在五中全會結束后不久,全國人大10月27日審議通過了經修訂的《公司法》和《證券法》,并將于明年起正式實施。這是建立和完善中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兩部重要法律,更是規范未來資本市場運行的基本法律。 引人注目的是,這次兩部法律的修訂內容較多,也非常關鍵。比如《證券法》,全面調整并補充了有關證券發行、上市、交易和登記結算等基本制度;《公司法》則充實了完善公司治理結構、保護中小投資者權益等最受公眾關注的重要內容。但凡了解中國資本市場發展歷程的人都很清楚,這樣的重大修訂互為關聯,互相促進,為資本市場加強制度性建設構筑起更堅實的基礎;而兩法修訂能夠順利完成,也表明各方面對加快發展資本市場形成了更高共識。 從中央總體思路看,做大做強資本市場不是孤立的,而是置于中國整體經濟發展戰略之中的關鍵一環。根據五中全會精神,“十一五”是中國改革總體攻堅的關鍵階段,要解決好前進道路上面臨的各種矛盾和問題,不能再用一些短期或局部的辦法,而是要“立足科學發展、著力自主創新,完善體制機制,促進社會和諧”,即整體推進、整體轉變。而積極發展股票、債券等資本市場,正是深化體制改革、特別是加快金融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 從資本市場建設看,關鍵在于要建立多層次市場體系,提高直接融資比例,恢復并完善資本市場優化資源配置的首要功能。不容否認,中國資本市場之所以積累那么多結構性問題,一個重要原因是市場功能長期被扭曲,資本市場要么成為國企脫困、改制的“無私”支援力量,要么成為利益群體圈錢分肥的爭奪籌碼,加上市場規模有限,直接融資總額較小,投資品種和機會有限,以致出現弱化資源配置功能的反常情況。而現在,中國要確保經濟持續健康發展,讓企業有穩定可靠的融資場所,要多渠道充分利用外資,要為個人投資提供更豐富的產品和機會,都必須做大做強資本市場,打造一個功能健全、不斷擴大的直接融資體系。 基于這樣的分析,再看《公司法》和《證券法》修訂,就會更清晰地看到,這兩部法律對資本市場健康發展作出了一系列全局性的、長遠性的、新的制度安排。比如,為資本市場的產品和交易創新、投資限制調整拓展了合法空間,全面強化了對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保護力度,健全了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和決策、監督、問責等規范運作基礎,對證券公司的經營行為作了更嚴格而詳盡的規范,通過完善證券發行和購并制度以提升市場資源配置效率,完善并強化監管執法機制和監管責任制度,等等。而這些,都是資本市場加強法治和規范發展的重要基礎。 當然也必須看到,中國資本市場要真正做大做強,還面臨很多不確定因素。這既有法律明確界定了、但實際執行不力或相關措施仍不完全配套的問題,比如已經開始的股權分置改革;也有一些法律尚難清晰界定的模糊領域或爭議性問題,比如敏感的“管理層收購(MBO)”。在人民幣已開始匯率制度改革、經濟全球化大勢所趨的復雜情況下,既要保證資本市場在未來5年盡快實現自我完善,又要在穩步對外開放過程中做大做強,這真是一場挑戰我們的眼界、勇氣、智慧和執行力的大考,是中國經濟發展必須攻下的難關。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