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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脈絡打通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30日 00:01 北京現代商報

  《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管理辦法》終于昨日揭開了神秘的面紗。在其規范之下成立的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也終于開門迎客。盡管其隱身于證監會的辦公區域之中,出入管理高度嚴格,令記者未能窺得真容,但該公司成立的意義卻不言而喻。據記者了解,該基金是在防范和處置證券公司風險中用于保護證券投資者利益的資金,主要用于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對債權人予以償付。基金投資者保護體系的核心要件

  業內人士指出,投資者保護基金不僅是證券投資者的最終措施之一,也是投資者保護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一方面,該基金可以在證券公司出現關閉、破產等重大風險時依據國家政策規范地保護投資者權益,通過簡捷的渠道快速地對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予以保護;另外,還有助于穩定和增強投資者對我國金融體系的信心,有助于防止證券公司個案風險的傳遞和擴散。基金對于現有的國家行政監管部門、證券業協會和證券交易所等行業自律組織、市場中介機構等,組成了全方位、多層次監管體系的重要補充,可以在監測證券公司風險、推動證券公司積極穩妥地解決遺留問題和處置證券公司風險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并且,也有助于我國建立國際成熟市場通行的證券投資者保護機制。

  資金運用“穩健”當頭

  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籌集設立后,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將負責該基金的資金運作,運作中將充分體現“穩健”的原則,不會貿然投資。

  根據《管理辦法》規定,基金的資金運用限于銀行存款、購買國債、中央銀行債券和中央級金融機構發行的金融債券以及國務院批準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

  保護基金公司負責人表示,公司的基本職責是籌集、管理和運作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監測證券公司風險,參與證券公司風險處置工作;證券公司被撤銷、關閉和破產或被證監會采取行政接管、托管經營等強制性監管措施時,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對債權人予以償付;組織、參與被撤銷、關閉或破產證券公司的清算工作;管理和處分受償資產,維護基金權益;發現證券公司經營管理中出現可能危及投資者利益和證券市場安全的重大風險時,向證監會提出監管、處置建議;對證券公司運營中存在的風險隱患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糾正機制。正常投資風險損失不受基金保護

  “證券交易活動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投資者投資決策自主、投資風險自擔的原則。投資者在證券投資活動中因證券市場波動或投資產品價值本身發生變化所導致的損失,不屬于收購范圍,由投資者自行負擔。”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人表示。

  據了解,保護基金所保護的范圍主要是依據《管理辦法》以及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聯合發布的《個人債權和客戶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收購意見》《個人債權及客戶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收購實施辦法》《關于證券公司個人債權及客戶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收購有關問題的通知》等,在證券公司被撤銷、關閉和破產或被證監會實施行政接管、托管經營等強制性監管措施時,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收購個人債權和客戶證券交易結算資金。當然,債權人也可以不接受收購,而選擇參加被處置金融機構的最后清算。

  商報記者 苗燕 S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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