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洪兵:建議將股評會改成證券講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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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22日 14:29 證券導報 | |||||||||||
特約撰稿 方洪兵 據新浪網最新調查顯示,目前有96.3%的人認為證券市場不需要證券咨詢機構;筆者也做過一項調查,結果表明:在被接受調查的股民中,有75%的股民看不懂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有68%的股民對《公司法》、《證券法》等證券市場上的政策法規和證券專業知識表示不完全清楚,這從一個側面反映了中國股民對證券知識的掌握程度較差。
隨著中國證券市場的發展,股評人士和證券咨詢機構應運而生,他們在不同的媒體上發表股評言論或舉辦股評報告會。但這幾年來因股評人士和咨詢機構向股民薦股引起的糾紛也在不斷地出現。據一媒體報道:黑龍江哈爾濱一位叫劉煥烈的老人于2003年2月因聽信了維創投資公司總經理劉保華的建議,以8元的價格賣出“上海汽車”,但結果“上海汽車”最高漲至13.8元,讓這位老人損失了近4萬元的收益,事后這位老人擬訴諸法律請求經濟索賠。類似這樣的案例還有很多,如1997年發生的“湘文案”等等。前幾年,很多的股評人士完全是為了自身利益受雇于某些莊家,為其做“托”,傳播虛假信息,讓不少的股民在這方面吃了很多的虧,我們從上述96.3%的人認為證券市場不需要證券咨詢機構來看,已經說明了廣大投資者不再太信任他們了。據悉,這次在《證券法》(修訂草案)二審稿的條文中將規定禁止各種傳播媒介對上市公司的單只股票進行評價推介,筆者認為這是件非常好的事情,有關方面應該毫不猶豫地把它定下來,廣大股民肯定為之拍手稱快。 中國證券市場已經走過了14個年頭,股民隊伍也日漸壯大,他們對中國證券市場相關知識掌握的程度也參差不齊,作為股民,看不懂上市公司披露的財務信息,就無法判斷該如何選擇個股投資,不熟悉證券市場中的相關政策和法規,就很難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出現這樣的情況,我們不能責怪股民的無知,筆者倒覺得證券監管機構、證券經紀公司等應該共同承擔這份責任和義務,從某種意義上講,幫助股民提高對證券市場知識的掌握,是在幫助他們提高防范風險意識,是在維護他們的切身利益。 長期以來,我們經常會看到國內一些證券營業部組織證券咨詢機構和股評人士為股民搞股評報告會,這種報告會的內容大都是對股市大勢進行研判,向股民推薦個股。事實上不但沒有給股民帶來實實在在的收益,反而貽害了不少的股民。因此,筆者認為如果證券經紀公司組織專業人士多為股民講講證券市場中的專業知識肯定更受股民的歡迎。 現在各省(直轄市)都有了證券監督管理派出機構,如果適當地轉變一下職能,聯合轄區內的證券經紀公司、相關的行業協會,安排一些時間,組織一些力量為轄區內的股民多講講證券市場的專業知識,幫助廣大股民樹立正確的投資觀念,建立一套較為完善的證券市場文化體系,并且把它當成一項工作任務、一種責任去看待,不同樣也是在維護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嗎?特別是在現在,國家正在搞股權分置改革,監管機構更應組織人員深入股民,多講講股權分置改革過程中出現的一些新政策和改革的重大意義,這樣不僅幫助了股民提高了對證券市場改革的認識,也更有利于改革向好的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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