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需要券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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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11日 15:23 《經濟》雜志 | |||||||||
管理者和股東的雙重身份,有利于地方政府參與到證券公司的微觀經濟活動中,使我國證券公司的治理機制具有濃厚的“中國特色” 在一間50多平方米的辦公室里,陳處長來回踱著步子。作為中國證監會派駐地方的一名實權人物,在這個有800多萬人口的省會城市里,他理應有一種游刃有余的感覺,然而談及轄區內的幾家證券公司,陳處長卻不住地長吁短嘆。
“我們的處境比較尷尬,一方面疏于對證券公司的監管會受到批評甚至處分,另一方面嚴厲監管又會引起省政府的不滿甚至抵抗。”陳處長說,他非常清楚這幾家證券公司存在的問題,但能否處理、怎樣處理,常常要先聽取省政府的意見,再向中國證監會匯報,否則“措辭再嚴厲的監管函也是一紙空文”。 陳處長所在的證監局成立于1999年,前身則是某省證券管理辦公室。早在上世紀90年代初,省政府發文成立了證券管理領導小組,并常設了一個辦公室。1996年,經省機構編制委員會批準,單獨設立了省證券管理辦公室,并成為中國證監會授權的地方證管辦之一。直到1998年11月,國務院發布通知,要求“建立全國集中統一的證券監管體制”,省證管辦才正式收歸中國證監會垂直領導。 “絕大多數證監會派駐機構都是這么走過來的。”陳處長對《經濟》雜志說,如今各證監局的領導當初大多是從當地政府的體改委或地區銀行部門抽調過來的,因此在對待當地券商違規等問題上,他們和政府態度往往大同小異。 幾年來,陳處長親見了股市的起起落落,對于轄區內幾家券商的悲喜命運也感觸頗深。“對于券商,地方政府都有一種原始的保護動機”,陳處長說,地方政府的主要目的在于控制當地的現金流量,以對國有企業進行補貼,并彌補政府的支出,“同征稅獲取現金流相比,這一渠道更加便捷,不受約束,不用還本”。 一個令陳處長頗為不解的現象就是,自2001年7月以來,市場持續低迷,證券公司幾乎全線虧損,按理說會有一部分退出市場,或轉讓股權,或收購兼并乃至關閉,但事實上,四年來全國的證券公司數量卻增加了30家,盡管有幾例以合并或撤銷等形式“被動”退市,但如今仍有130家證券公司。“地方政府所想的是如何把當地證券公司數量做多、規模做大,而不是關閉、退出。” 陳處長說,證券公司無異于地方政府的一家銀行,也是城市的一張招牌。 “亦官亦商”的格局 證券公司并非一開始就和地方政府建立了這么深的關系。 新中國的第一家證券公司誕生在“改革開放的窗口”深圳市,“深圳經濟特區證券公司”于1987年9月19日正式成立時,其發起人是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人壽保險等10家中央金融單位在深圳的分支機構。 在上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各級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包括改制前的人民銀行)、財政系統以及眾多信托投資公司先后出資,在10多個省市成立了一批證券營業部或證券公司。1992年下半年,中央政府又直接鼓勵成立了華夏證券、南方證券和國泰證券這三大全國性證券公司,主要出資人為四大專業銀行及一些國家級直屬機關部門。 其后幾年中,銀行、財政、信托等金融部門紛紛興辦證券經營機構,這一局面對1989年提出的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分業經營、分業管理”的原則提出巨大的挑戰,尤其在1995年2月,上海證券交易所爆發了驚天大案“327”國債期貨事件,僅萬國證券的一次性虧損就達20億元人民幣。為此,《商業銀行法》在1995年7月頒布實施,其中第四十三條規定,“商業銀行在境內不得從事信托投資和股票業務,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 這是中國證券業發展過程中的一個分水嶺,此后,證券公司紛紛轉為地方管理,如南方證券,深圳市投資管理公司成為第一大股東,其人事任免、投資決策乃至危機處理,基本上由深圳市政府一手操持。 隨后幾年中,出于對融資的迫切需要,加之可以便捷地申領到金融牌照,一批大型國有企業紛紛聯合出資,在許多省市又成立了數十家證券公司,如上海寶鋼、中國廣東核電集團、中國國際航空等38家大型國有企業共同出資10億元,在收購原哈爾濱證券的基礎上,在深圳成立了聯合證券,上海申能集團、上海外灘房屋置換公司、上海煙草、上海電氣等14家國有企業共同出資21億人民幣,在上海組建了東方證券。 據統計,到2000年,從國內95家證券公司的主發起人來看,為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主要為地方分支機構)有38家,為中央和地方財政部門的有36家,其余21家為股份制商業銀行、保險公司、國資信托公司及國有大型企業,所有證券公司基本上為百分之百的國有成分。 2001年,中國為加入WTO而歡欣鼓舞,國內金融行業的管制逐步放松,民營和外資開始參股證券公司,但據2004年底的統計數據顯示,盡管擁有民營成分的證券公司在80家左右,但因種種限制,參股證券公司的民營資本不到70億元人民幣,與證券公司注冊資本總額1050億元相比,不足7%,所獲得的話語權非常有限。 相比而言,外資的影響力更弱,在“設立合資證券公司,外資比例不超過三分之一”的規定下,目前的合資證券公司只有5家,還有13家合資基金管理公司。 據業內人士分析,目前國內證券公司的國有成分仍然保持在90%左右。燕京華僑大學校長華生認為,與一家企業上市相比,設立一家證券公司需要更為特別的審批程序,通常具有政府背景的主體才能申請到,“成立一家證券公司往往被認為是一種特權,地方政府爭相開辦的目的,主要是以此作為在全國金融市場中爭取資源的一種工具”。 有學者甚至認為,這一現象與上世紀80年代興起的“官倒經濟”有異曲同工之處,即當時由國家管制的一些重要物資,如鋼材、石油、汽車等,往往需要通過行政權力資源才能拿到指標,從而獲得豐厚的利潤。 到上世紀90年代初,商品價格大多放開,倒賣物資也獲利減少,此時土地和金融資源因嚴格的審批制度而再度成為行政權力資源爭相進入的領域,這使得我國證券公司形成了一條獨具特色的“官商”之路。 設立一家證券公司之后,地方政府會通過哪些方式實現哪些利益呢?據《經濟》雜志調查發現,“股東身份”、“吸納巨額客戶保證金”、“幫助本地企業上市”、“營造城市形象”等,是地方政府的主要出發點。>>>>全文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