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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流通任重道遠 股權分置處在什么階段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03日 03:23 中華工商時報

  水皮雜談

  2005年的春天,瑞雪紛飛,乍暖還寒,股市的行情和天氣的變化亦步亦趨,剛剛有轉暖的跡象,分明又有一步三回頭的留戀。

  每年的春天,北京的兩會都會成為股市炒作的題材。

  3月1日,一條新華社的電訊從北京飛向全國各地,報道的題目是“證監會探索解決股權分置”。

  報道稱,“證監會有關負責人在此間表示,目前有關專題小組正在按照《國務院關于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精神,本著尊重市場規律,有利于市場的穩定和發展,切實保護投資者特別是公眾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原則,積極探索解決股權分置問題的措施”。

  實話實說,新華社的報道,無論是題目還是導語都非常搶眼,如果按照正常的理解,那么,3月1日就是一個值得中國證券市場紀念的歷史時刻。

  可惜,事實證明,新華社的消息只是證監會在兩會前辦理代表建議和委員提案的回復報道,一種慣例報道而已。

  報道在提到股權分置時候說:“證監會表示,現階段我國資本市場存在的上市公司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股權分置問題具有相當的敏感性、復雜性和特殊性。解決股權分置問題是一項探索性的工作,也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在國際上沒有相應的經驗可以借鑒,在國內涉及多個部門,在公司內部涉及各類股東,而且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行業分布和經營狀態等也千差萬別。要把這個問題解決好,必須做深入的分析和研究”。

  證監會的語言雖然充滿了外交辭令,雖然看上去滴水不漏,雖然看上去面面俱到,但是結論是很明確的,所謂探索是一種現在進行時而不是一種結果,所謂探索確切地講只是處在“深入的分析和研究階段”,不要說方案,就是原則也沒有確立,更不用提什么試點。

  新華社的報道看上去題文不符,令人失望,實際上是在兩會之前排除了一個最大的不確定因素,那就是對全流通的炒作,而這種炒作,早在春節期間已經開始。春節之后的第一個交易日,南方一家證券日報以求證傳言的形式報道了一份流傳在民間的所謂全流通試點名單。名單其實沒有新意,都是一些被傳言傳了多遍的上市公司,比如上海汽車之類,求證的結果當然是可以預期的,既沒有證實也沒有證偽,而流言卻由此而成新聞,由小道而堂而皇之成為大道。與試點名單形成呼應的是,北京的一張財經類周刊幾乎在同時也報道稱股權分置的補償原則已獲有關部門首肯,兩會期間將提交大會討論。

  兩會是全國人民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參政議政、商討國是的時候,代表和委員來自方方面面,反映各種不同的意見和呼聲。在資本市場如何走出困境已經成為大眾最關注話題的2005年,出席兩會的代表和委員對于資本市場作出任何評論都是有可能的,提出任何建議都是正常的。面對眼花繚亂的報道,投資者的確很難辨真假,搞不好就被誤導。

  兩會期間,肯定會有代表和委員議論全流通,但是全流通方案決不可能在兩會上討論,這是常識。這種常識并不是所有的投資者都具備的,否則,媒體也不會如此出自己的洋相。

  當然,媒體出洋相并不是今年才有的事,其實早在2004年的兩會之前,中國的財經媒體已經出過大洋相。當時的兩大假新聞,一個是“人民幣升值5%”,一個是“全流通試點3月破題”。前者是一種猜測,后者卻“精確”指出,國務院高層要在兩會前聽取尚福林的匯報,如果一切順利,全流通在半個月內就可以啟動。這種報道和謠言基本上沒有什么區別,在新聞學上,這種報道的手法叫做“有聞必錄”。

  方方面面如此大做兩會文章不是偶然的,事實上從2001年開始,兩會上關于股市的話題熱度一直就居高不下。

  2001年的兩會,既有蕭灼基教授在大會堂的臺階上發表“六大利好”,也有吳敬璉先生召開私人新聞發布會回擊5位學者聯手“質疑”,更有朱镕基總理回答中國股市何去何從的字斟句酌的良苦用心;

  2002年的兩會,財政金融的提案占全部提案的15%,居全部15類提案之首。既有高尚全提出調整創業板設計思路的方案,也有29位人大代表要求立法監管國有股減持;

  2003年的兩會,最熱鬧的就是由原深圳市副市長后任廣東省副省長的代表提出創業板非開不可的提案,吸引會內會外人士的關注。創業板箭在弦上之勢躍然各媒體版面。

  2004年的兩會,全流通還會跑?

  上面這段文字是水皮在一年前寫的,今天翻出來一看,放在現在依然貼切。為了落實國九條,證監會和有關的部委成立了6個專題小組,從最近半年證監會陸續公布的政策看,解決合規資金入市,解決券商融資,降低交易成本,開放QFII,完善債券市場5個小組都已經“交卷”,惟獨股權分置小組的專題研究沒有任何的進展和突破,證監會的表態可以看作是一種解釋。

  的確,解決股權分置是一項系統工程。這里面涉及新股和老股的關系,也涉及溢價和補償的關系。在解決老股分置問題的同時,新股是不是該搞全流通?如果應該的話,那么邏輯就很簡單,試點就應該在新股發行中搞,但是沒有人會要求在新股中先搞全流通的,因為沒有人有利益訴求在里面。這就是矛盾。如果在新股中搞全流通,那么在現行的詢價制度下,全流通的定價會在多少倍市盈率左右呢?如果10倍市盈率可以視作發達股市具有投資價值的標準,如果把H股的交易價當作新股發行價的參照系,那么又該怎么看待溢價部分呢?如果承認新股發行有合理溢價,那么又該如何對老股的全流通實施補償呢?補多少又是合適的呢?這些熱衷于推進全流通試點的人恐怕想都沒有想過。

  股權分置處在一個什么階段?

  處在一個尚須做“深入的分析和研究”的階段,在這個階段里不會形成任何實質的政策,這就是水皮的解讀。再拿股權分置造謠,就太沒有創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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