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II中國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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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5月,高西慶表示:要積極研究QFII,并結合中國實際情況有限度地允許外資逐步進入中國證券市場。
2001年3月,梁定邦表示證監會將以B股為試金石,作為制定QFII制度的參考。
2001年10月,上證所研究中心胡汝銀建議:中國資本市場的對外開放可借鑒QFII制度,逐步自由化。
2002年4月,史美倫指出,QDII和QFII出臺還沒有時間表。
2002年6月6日,周小川在第二屆中國證券市場國際研討會上透露,在重視QDII的同時,也應高度關注和重視QFII。
2002年6月14日,證監會副秘書長汪建熙表示,QFII及QDII的方案,證監會仍處于研究和討論階段。
2002年7月18日,周小川在“引進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座談會”上透露,對于QFII的核心內容將進行討論。
2002年8月19日,梁定邦透露,證監會已就QFII問題成立研究小組,相關法規已進入起草階段。
2002年8月25日,國家外匯管理局資本項目管理司副司長鄭楊表示,外管局和證監會正在抓緊研究QFII的管理思路和規則。
2002年9月3日,證監會機構部主任李曉雪在″2002年世界華人論壇″透露,正在研究制定QFII監管辦法。
2002年9月18日,上交所副總經理方星海在″2002年上海投資峰會″上表示,引入QFII可以加快中國證券業開放的速度。
2002年10月11日,戴相龍指出中國正研究通過QFII和QDII投資于境內外資本市場,并在具備條件時分步實行。
2002年10月28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官員透露,外管局與證監會等有關部門已完成對QFII制度相關規則的制定。
2002年11月4日,證監會、外經貿部、財政部聯合發出通知,外資可以受讓上市公司國有股、法人股之后,市場人士分析,此舉即在為QFII推出作準備。
2002年11月7日,證監會、央行聯合頒布《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暫行辦法》,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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