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證基礎知識解答:認股權證條款包含哪些內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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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20日 08:15 中國證券報 | ||||||||||||
認股權證并沒有一個規定的條款格式,尤其是備兌權證,不同類型的認股權證、同樣類型但是不同系列的、或者是不同發行人的認股權證,條款都會有所差異。這些條款都是在遵循一定的法律法規基礎上根據自身特點制定的,并且需要發行人在信息披露的相關文件中進行闡明。一般來說,一個認股權證的條款應該至少闡明以下要素: 發行人:可以是上市公司或持有相關資產的第三方。上市公司自己發行的是股本認
標的資產:標的資產是指權證發行時所依附的基礎資產,即權證持有人行使權利時所指向的可交易資產。標的資產可以是一種證券(如公司股票等),一種股票指數,一種商品或者一種貨幣。一些權證也可以用一種組合資產或者一攬子股票為標的資產。 權利屬性:指權證賦予持有人的權利是買權還是賣權,分為認購和認沽兩類屬性。 行權價:即權證約定的對標的證券的購買(或出售)價格。 行權期:指權證可以執行的時間段。 執行方式:根據行權期與權證有效期關系的不同,可分為美式權證(有效期內都是行權期)、歐式權證(有效期結束時才可以行權)和混合權證(有效期結束前比較長一段時間可以行權)。 結算方式:實物交割或者現金結算。 行權比例:行權比例是一份權證行使時,要求轉移的標的資產數量。比如一份行權比例為1:10的寶鋼股份認購權證,其行權時候,一份認購權證可以認購10股寶鋼股份的股票。 在一些奇異備兌權證中,還可能會包含障礙水平、上限水平、指數增值等一些專用的要素內容。(國信證券研究所 葛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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