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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10萬,第二次20萬,然后是50萬、100萬、150萬……大唐華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金竹山火力發電分公司(位于湖南冷水江市)總經理工作部行政專責人員黎青木(化名),去年4月到7月,利用職務之便,共挪用公司職工團購住房款461萬元炒股,虧損237萬。
近日,黎青木挪用公款一案被冷水江市檢察院反貪局移送審查起訴。案發后,面對檢察官的訊問,他表示會盡力彌補虧損:把夫妻倆的16萬多元住房公積金和6萬元購房款用來還錢,把投資煤礦的8萬元收回來給公司,請弟弟賣掉門面給他錢……
為公司、個人挽回百余萬
20年前,黎青木從冷水江一中高中畢業,兩年后,通過招工考試進入金竹山電廠工作。1986年至1989年,他在省電力職工中專讀書,在此期間自考獲得湘潭大學法律專業專科學歷,參加全國律師資格考試取得律師資格證書。1989年,他被借調到冷水江市司法局任法律專干,之后又到冷水江市律師事務所做了一年律師。
1991年,黎青木回到金竹山電廠熱工車間工作,同時兼任廠法律專干。2006年7月至案發,他在公司總經理工作部工作,擔任行政專責。
黎青木獲得過很多榮譽:曾在全國職工法律知識競賽中獲二級優秀獎,曾被中宣部、司法部評為“一五”普法先進個人。從電廠考核材料里可以看到,單位對他的評價較高:“熱愛本職,具有較高業務水平”、“為企業與個人挽回損失計35萬元”、“運用法律手段,為單位討還外債70余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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